文档介绍:简阳市教育局文件简教发〔2019〕20号简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学区教育督导组、相关学校: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关于做好2019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关于做好2019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简阳市教育局2019年4月11日附件简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9〕3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一、招生原则(一)属地管理原则。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由简阳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有关规定,公办小学实行划片就近入学,所有公、民办学校均不得采用笔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三)“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坚持“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一致、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及适龄儿童户籍地,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家庭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相符的适龄儿童。二、工作安排(一)做好摸底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统筹辖区内学校切实做好摸底工作,摸清区域内“双一致”、流动人员、留守儿童等所有适龄儿童的分布情况及人数。(二)科学划定招生范围各乡镇(街道)要根据适龄儿童人数、辖区内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大班额化解等因素,科学地划定各校招生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都享有学位。(三)坚持同步招生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均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规定时间开展招生入学工作,一律不得提前招生。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其他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采取起始年级不足额提供学位,而在中高年级增班以转学等形式从其他学校选拔学生。(四)制定招生方案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与学校共同制定秋季招生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城区招生方案由教育局和街道办共同制定),5月17日前报教育局备案。5月20-24日教育局通过电视、网络将招生方案及相关内容向社会公告。(五)日程安排各乡镇(街道)要确保2019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前符合招生条件的年满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儿童全部入学。隔年招生的村小及教学点适龄儿童入学年龄可放宽到7周岁。2019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日程表时间(工作日)内容4月11日-26日各乡镇(街道)进行适龄儿童入学摸底,召开相关协调会。5月17日前乡镇报招生方案到教育局备案。制定城区学校招生方案。民办学校报招生计划5月20日-24日各乡镇发布公办小学入学报名登记公告;教育局、街道办共同发布城区公办小学入学报名登记公告。民办学校公布招生方案6月3日-10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招生方案要求到登记点进行登记,学校初审相关资料。民办学校开展招生工作6月11日-13日住建局、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入学资料进行核查。6月14日各乡镇(街道)公布入学报名登记名单。6月21日各学校公布小学入学名单(城区学校报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公布)。8月31日前各学校按照公布名单组织新生入学报名。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政府要履行好政府办学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