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预算编制说明一、编制范围:莆田市城厢区东青村过溪道路护堤提升工程二、编制依据1、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莆田市城厢区东青村过溪道路护堤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2、《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交公路发[2009]221号)。3、《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B06-2007)。4、《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B06-02-2007)。5、《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B06-03-2007)。6、福建省交通厅闽交建〔2008〕91号“《福建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的通知”。7、福建省交通厅闽交办安〔2012〕24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8、交通运输部公告2011年第83号《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局部修订的公告》9、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闽交建〔2013〕122号《关于发布福建省公路隧道工程补充概、预算定额及公路工程“四新”项目预算补充定额的通知》。10、材料价格根据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福建省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各市主要材料价格信息”(2017年11月份不含税)。11、公路工程税金增值税按11%计取,%计取,风险费按1%计取。12、人工费:根据闽交建〔2014〕162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定额人工费标准的通知》按61元/工日计列;三、各项费用标准(1)、工程所在地:福建。(2)、费率标准:福建省标准(交办公路[2016]66号营改增)。(3)、雨季施工增加费:II区6个月。(4)、夜间施工增加费:不计。(5)、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不取。(6)、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不计。(7)、临时设施费、施工辅助费:计取。(8)、冬季施工增加费、沿海地区施工增加费、高原、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不计。(9)、规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费):按闽交建〔2008〕91号计取。(10)、基本费用、财务费用:计取。(11)、探亲路费、取暖补贴:不计。(12)、主副食品费:不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