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北京市牌坊小学教学楼扩建工程工地现场保安服务协议合同编号:工程名称:牌坊小学教学楼扩建工程施工单位:北京中建二局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服务单位:保安服务协议委托方:北京中建二局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服务方:(以下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服务项目本合同所称“保安服务”之具体项目包括::对甲方出入口进行值守、验证、检查登记的服务业务。:对甲方指定的目标进行看护和守卫的服务业务。:对甲方指定区域、地段和目标进行巡视检查、警戒的服务业务。二、服务标准要求1、执行2006年1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的《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行业标准。乙方应根据《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以及甲方现有保卫制度的要求,制定符合甲方实际的执勤方案、应急预案及勤务制度,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执行。2、在负责保安期内乙方的保安队伍要服从甲方的施工计划安排,遵守《保安巡查制度》,如因乙方原因没有派出保安,未安排巡视所造成的损失,甲方按造成损失情况给予罚款。乙方连续2日自行停止巡视,视为单方中止承包合同,甲方有权不付己完劳务款。三、服务期限:自2013年月日至2013年月日。四、服务区域北京市朝阳区牌坊小学教学楼扩建工程在建施工工地。五、费用及支付:(含保安员工资、管理费用及其他必需的所有费用):70元/日,计每人每天柒拾元整。,乙方于每月5日前根据双方确认的费用金额开出上当月服务费用的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日内支付费用。六、工作条件的提供、,如值班室、办公桌椅等,便于保安员执行保安任务;提供住宿等生活条件(寝具、交通费、餐费由乙方自理)。、防护用具及交通、通讯设备等保安服务必需装备。七、、考核合格并取得《保安人员资格证书》的保安员,并指派一名保安队长专门协调为甲方提供的保安服务。,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劳动保险手续和暂住证手续,保安员的工资、奖金、各种福利待遇、社会保险以及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和缴纳。否则,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统一标准的保安服装、保安标志和保安装备,乙方保安员在工作时必须着统一的保安服装、佩戴统一的保安标志、使用统一的保安装备。,遵守甲方各项内部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乙方提供的保安员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工作严重失职、或违法、违纪、违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合格的保安员,乙方应当于甲方提出更换要求之日起2日内予以更换。八、监督检查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合同履行期限内,如甲方发现乙方提交的保安服务方案和工作细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保安服务方案和工作细则。九、,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日内予以补足,甲方有权按照缺岗天数及缺岗人数扣除相应的服务费。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调换或补足保安员,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