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基
金
2010年创新基金
项目评审有关情况说明
一、2010年指南修改情况说明
二、指南对项目条件的规定
三、项目评审要点
一、2010年指南修改情况说明
2010年创新基金项目指南修改原则
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探索新兴技术,优先支持研发项目;
促进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的要求, 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为十大重点振兴产业发展提供先进技术支持和配套服务;
突出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鼓励地方政府结合当地产业发展特点和资源优势,按照产业链专业化分工和规模化生产的要求,统筹布局,推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
继续支持改善民生的关键技术及创新产品。
一、2010年指南修改情况说明
1、研发初期创新项目:渡过风险期
◆技术可行,有原理性样机,或进入小试;
◆验收时应该符合研发中期项目申报条件要求。
2、研发中期创新项目:企业进入良性循环
◆有产品样机,或进入中试;
◆有明确的市场需求;
◆无偿资助,执行期为24个月;
◆贷款贴息资助,执行期为36个月。
一、2010年指南修改情况说明
7个技术领域:
4大技术+能源+环保+高技术服务;
子领域:
由技术覆盖所有项目,产业优先;
成熟程度:
领域或子领域中明确规定了对项目成熟程度和相关的特殊附件要求;
军工类项目不属于支持范围;农业类项目均归入国家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
二、指南对项目条件的规定
1、电子信息的子领域:
1、软件产品; 2、微电子技术;
3、网络及计算机; 4、通信产品;
5、广播电视技术; 6、新型电子元器件;
7、信息安全产品; 8、智能交通产品。
二、指南对项目条件的规定
1、电子信息
申报时提交成熟度的下列四类资料之一:
专利(软件产品可为软件著作权证书);
省部级技术鉴定证书;
产品检测(检验)报告;
用户报告。
二、指南对项目条件的规定
1、电子信息
通信产品项目在申请时要有样机(品)并提供功能测试报告,项目验收时需提供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申请3G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