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湖州市申办因公护照(通行证)、签证须知浙江省外办办理因公出国(境)护照(通行证)、签证手续实行专办员制度。湖州市申请因公出国(境)的出访人员,接到国(境)外邀请后,须经过有关任务审批及人员审查机关批准同意,统一由外服中心专办员送浙江省外办办理。一、申办因公护照流程、所需材料及要求(申办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参照执行):做护照材料预交费用前台受理(一)申办因公护照、通行证(签注)流程:主送员审核送省外办登记备案(二)申办因公护照所需材料及要求:申办因公护照(通行证)应提供任务批件、人员审查批件、前往国(地区)邀请函(电)、出国人员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照片及其他有关材料。(境)任务批件原件。如属于跨地区、跨部门组团出国(指省外跨地区、跨部门),须提供出国任务通知书(或出国任务批件)的复印件和出国任务确认件原件。出国任务批件是发照机关颁发护照和申办签证的主要依据,要保证其真实性、严肃性、准确性、有效性。凡有下列情况者,必须由任务审批机关重新下达出国任务批件或在原任务批件上加批清楚: ◆任务批件过期失效。◆越权审批的任务批件。◆变更出访任务性质(含长期改为短期)。◆变换国外邀请单位。◆增加或减少出访国家或地区(含增加出访城市),加批时还应注明在外停留时间。◆增加在外停留时间。◆调换出访人员或增加出访人员。◆因减少出访人员而影响团组合理结构。◆任务批件内容有遗漏或差错(如出访人员拟以实际身份以外的身份对外进行活动,批件中未注明;或仅有对外身份而缺少实际身份;或仅有虚职而缺少主要担任的工作职务)。◆直系亲属同团出访在批件中未说明。◆出国任务确认件内容与任务批件或任务通知书的内容不一致。出国任务确认件是确认出国任务批件或出国任务通知书的有关内容,确认件中不能自行增加内容,如改变或增减出访国家、任务、出访人员、在外停留时间、出访人单位等。出访人员因任务需要增减出访国家、在外停留时间等,审批机关可另行下达任务批件。   (境)人员审查批件。初次出国人员需提供人员审查批件原件,如系再次出国人员,其原审查批件仍在有效期内的,可提供原审查批件复印件。人员审查批件必须字迹印章清晰,不得涂改。对有疑问的审查件复印件应与原件进行核实。省管或市管干部,在任务批件中注明“已经省委组织部或某市委组织部申核”。 (地区)邀请函(电)。邀请函电应有邀请单位函头(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内容应齐全(访问目的、出国人员名单、访问时间、停留时间、费用承担),且应与任务批件有关内容相一致,落款应有邀请人签名或盖单位章。 。市外办在必要时可查验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由出访单位或专办人员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申办新护照需提供照片二张(不包括申办签证所需照片),持有效老护照者提供照片一张。照片的要求是: ◆小2寸,正面,免冠、半身、近期照片。1寸底片放大,旧照翻拍,数码照片一次成像均不能使用。◆仪表端庄大方,衣着整齐。留胡子、理怪发、戴墨镜或变色镜、佩戴明显饰物、围围巾的照片均不能使用。◆素背景、证件照。艺术照、风景照、侧面或半侧面照、人像模糊或背景不清的照片均不能使用。◆平光(即软光)相纸洗印,布纹纸相片不能使用。 。   ◆再次出国人员须提供原有护照,已上交市外办和省外办者除外。◆凡需经中央有关部门批准的出国任务,还需提供中央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