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文档名称:

三明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doc

格式:doc   大小:47KB   页数: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三明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doc

上传人:kunpengchaoyue 2019/7/13 文件大小:47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三明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三明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法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正当权益,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学校全称:三明学院(国标代码:11311)第三条学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荆东路25号第四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第五条办学类型和学历证书种类:三明学院是福建省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由我校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七条招生与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第四章招生计划及要求第九条2017年我校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第十条考生须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第十一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二条各招生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三条学校坚决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四条学校录取新生,执行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第十五条普通专业录取规则:按“专业清”的规则录取,即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进档考生填报的所有志愿都无法录取的情况下,愿意调剂的考生在综合考虑考生的专业志愿及其德、智、体等方面后、择优调配至录取未满专业;不愿意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综合考虑考生科目成绩、特长及体检等因素,择优录取考生。第十六条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在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综合分)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十七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1)在福建省艺术类“一档多投”模式中,在文化分及专业成绩双过线的情况下按省统考专业成绩排序预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2)我校设专业校考的广西、山西、黑龙江、山东等省份,只录取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投档中,按校考专业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3)我校未设校考的省份,认可相应省份艺术类艺术专业统考成绩。考生文考总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分数线上,对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制度第十八条收费标准根据福建省物价局“闽收费(2014)183号”文件规定执行。学费和住宿费清退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国家奖学金:对德、智、体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