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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yanxiaosa0 2019/7/15 文件大小:67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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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医疗纠纷中有关 临床护理的防范措施前言现代护理是以促进人民身体健康、减轻痛苦、提高生命质量为目的、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服务的工作。随着“以人为本”的整体护理理念的树立,人民群众对健康服务的需求也大幅度的提高。特别是2009年《侵权责任法》关于医疗事故的界定和对患者权益的进一步明确,使医院内部原有的管理体制和管理者受到了严峻的挑战。部分患者抓住一些小事大肆做文章,动辄吵闹、上诉、打官司。由于护理工作繁琐,涉及内容众多,职业的特殊性告诫我们在工作中要加强安全意识,懂得如何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概念医疗纠纷: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与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因检查、诊疗、护理行为和结果及其原因在认识上产生分歧形成的各类医疗纠纷。医疗纠纷按性质可分为医疗过失纠纷与非医疗过失纠纷。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了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1]有关概念调解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法律、法规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1-2]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1-3]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护理纠纷发生的原因随着医学模式的改变,护理工作也由单纯的护理疾病走向医疗合作者,并逐步成熟。护理工作者是治疗、护理的具体实施者。在病人的整个就医过程中,护士与病人的关系最为直接和广泛,医生根据病史拟定了治疗方案,护士就是按该方案去治疗、护理病人。其间所有的检查、治疗、护理病人承担的费用及医患之间关系的沟通均由护士去实施,护患关系的直接性、广泛性决定了护士工作极易发生医疗纠纷的可能性。护理纠纷发生的原因责任心不强不遵守规章制度,不严格操作规程,不能严格执行分级护理制度,特别是“三查七对”制度。工作凭经验、想象办事,极易发生差错事故。比如抽血,把“免疫血”抽成“生化的血”因而血液未抗凝,致使病人二次抽血,有的将A患者的液体输到B患者身上,给别人造成一定的痛苦而引发纠纷。[2]护理纠纷发生的原因技术操作不熟练护士的技术操作不熟练或者经验不足,最常见的也是最基本的技术操作如静脉穿刺,反复穿刺不成功容易引起患者及家属的不满。护患交流、沟通欠缺长期以来护士只注重医疗行为的实施,而忽视了与病人及家属的沟通和交流。对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贯彻不到位,回答患者的问题简单冷漠,语言生硬,不讲究沟通的方式和技巧,易引发患者的不满而导致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