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 1902 号
南京化学工业园长芦片区
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报告书简本
(本简本仅供参考查阅)
建设单位: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管委会
环评单位: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1 园区概况及原规划环评要点
园区概况
2001 年 9 月,经江苏省政府批准,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南京化工
园区”)于 2001 年 10 月 16 日成立。
2003 年国家计委批复了江苏省人民政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关于南京
化学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的请示(计产业[2003]31 号)。2006 年国家环保总局
(现国家环保部)对《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
查,并下达了审查意见(环审[2007]11 号)。但由于原国家计委《关于南京化学
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计产业[2003]31 号)对南京化工园玉带片的产
业发展未予以具体界定,且考虑到玉带片位于南京市主城区上风向,距离较
近,选址较敏感,环审[2007]11 号文中,对玉带片区提出“待该片区具体发展规
划确定后,再对规划的选址合理性和环境可行性进行论证”。2009 年,南京化工
园玉带片区的产业发展规划进行调整修编,开展规划环评并通过环保部审查(环
审[2010]131 号)。
由于环审[2007]11 号文仅认可了南京化工园长芦片区的开发规划,玉带片
区产业修编规划环评在 2010 年通过审查,开发时间未满五年,因此,本次跟踪
评价仅针对环审[2007]11 号文认可的长芦片区发展规划。
规划概况
开发建设目标
南京化工园区是以石油化工和合成材料、精细化工等石油深加工为主的综合
性化工园,重点发展石油和天然气化工、基本有机化工原料、精细化工、高分子
材料、生命医药、新型化工材料六大领域。
公用工程项目
南京化工园区公用工程初期将依托扬子石化、扬巴公司的配套设施,同时按
照一体化公用工程岛的建设模式规划进度,引进外资,集中建设进区企业所需的
公用工程项目。“十五”期间南京化工园区投资建设的公用工程项目:
(1)热电联供项目
扬子石化公司与德国巴斯夫公司合资,新建一座总装机容量 20 万千瓦/小时
的热电厂。长芦片区规划建设一座总装机容量 30 万千瓦/小时的天然气热电厂。
(2)码头与仓储项目
计划建设一座 2 万吨级码头,仓储项目建设同步进行。
(3)供水与污水处理项目
在玉带片区建设一个日供水能力 60 万吨/天的水厂(工业用水)。
建设园区污水处理厂,首期处理能力为 12500 吨/天,今后根据用量在扩大
规模。
环评批复要点
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现国家环境保护部)对园区规划环评下达的审查意见
(环审[2007]11 号),主要要求如下:
(一)建议南京市人民政府对南京市江北地区的总体布局进行统一规划,结
合南京化工园的规划目标及产业发展定位,对包括大厂、六合、八卦洲在内的工
业、农业、居住空间布局进行调整优化,设置必要的隔离防护,合理安排产品结
构和规模,从源头上避免和减轻对其他区域产生的不利影响。
(二)按照“生态工业园区”要求和国际先进水平设定环境准入门槛,严格控
制入园项目的排放指标;对搬入化工园的主城区现有企业要明确升级换代、“以
新带老”及“增产减污”的环保要求;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限制入园项目名录;
禁制污染严重、有毒、有害项目进入化工园。
(三)依据长江评价江段的水环境功能区划,化工园不应新设排污口;现有
排污口应进行整合,并设置在长江八卦洲北汊混合区内,禁制长江主江段设置排
污口;进一步论证污水排放方式,将岸边污染带长度和宽度严格控制在混合区的
范围内;加快建设长芦和玉带片污水处理工程,区域内生活污水应纳入到污水处
理系统,截污管网等配套工程应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提高化工园工业用水
的重复利用率,促进污水再生回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其他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
(四)切实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生态廊道、生态隔离带、沿江防护林带的建
设措施。长芦生活区与生产区之间及大厂生活区与长芦生产区之间的生态隔离带
宽度不宜低于 2 公里;长芦与玉带片之间的生态廊道及化工园主导风向下风向
10 公里范围内不宜建设大型蔬菜(粮食)基地;重视对沿江天然湿地的保护,
按照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要求对长江兴隆洲湿地进行保护,并对八卦洲洲滩湿
地实施恢复性重建;进一步论证玉带片港口及码头建设方案,提出可行的湿地保
护方案,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