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管理实务一、劳动合同制度的历史沿革和现状(一)计划经济时期的固定工制度固定工制度基本特征:劳动力实行计划配置;国家用工形式;劳动管理=公共管理;(二)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制度演变:80年代,开始推行劳动合同,首先针对新招用的员工;《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198690年代,以《劳动法》实施为契机,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取代固定工制度;(二)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制度的特点: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严重;无固定期限合同成为福利性合同,目的照顾十年以上工龄的老职工,以及军转人员等特殊职工。(三)《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借鉴国外很多国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是劳动合同中的常态,改变我国劳动合同短期化严重的现象,从制度上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尽可能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最终在我国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常态,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补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例外的劳动用工关系。二、劳动合同期限的正确理解及应用(一)劳动合同三种期限的理解误区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可以解除的;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可解除的;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合同=雇佣合同。(二)三种期限劳动合同的准确理解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