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流程第一,签协议前,毕业生一定要全方位地了解用人单位的相关情况。例如企业的发展趋势、企业招聘的岗位性质、企业的员工培养制度、待遇状况、福利项目等系列内容,不但要掌握资料,更要实地考察。并且还需要重点了解单位的人事状况,了解企业是否具有应届毕业生的接收权。第二,毕业生在签约时要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再交给学校,学校签字盖章后纳入就业计划,协议书生效。有的毕业生为省事,要求学校先签署意见(盖章),但这样做使学校无法起到监督、公正的作用,不便于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最可能受害的将是毕业生本人。第三,签署协议书时,一定要认真、真实地填写协议书内容。如果准备升学,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说明,并在协议书中注明。以往有毕业生向用人单位隐瞒这些情况,而后遭到违约处理。第四,毕业生在签约时也要考虑对自身权益的保护。协议具有双向约定的作用,如果有双方需要相互承诺的部分,一定要在协议书或补充协议上加以说明。就业协议中可以规定违约金的数额,根据现行劳动法规中规定的上限是12个月的工资总和。第五,毕业生在签约中,一定要注意条款的合理性。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毕业生收取报名费、培训费、押金、保证金等,并以此作为是否录用的决定条件。第六,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都不得单方面拖延签约周期。毕业生遇到问题而犹豫不决时,最好能够及时咨询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老师,征求相关的意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