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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为清偿到期债务降价销售服装被投诉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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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为清偿到期债务降价销售服装被投诉案.doc

上传人:wz_198622 2019/7/18 文件大小:3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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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为清偿到期债务降价销售服装被投诉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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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胡某为清偿到期债务降价销售服装被投诉案[案情简介]   被投诉人:个体经营者胡某   查处机关: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某市有商业一条街,其中都是一些经营服装的个体经营户。虽然该市城市不大,可是人们的爱美观点却比较新潮,所以这条街上的服装很好卖。在长期的经营中,这条街的个体经营者形成一个默契,即进的货在其内部先商量好一个基本价格,各经营者只能按照浮动价钱销售,而不允许单独自行降价。同样的服装如果谁卖的价钱低,就会受到该街服装经营户的抵制和谴责。这些个体经营者观察市场目标往往很准确,机会把握得好,所以他们的生意也很好做。   个体经营者胡某看好了锥子裤和大宽松衬衣将在本地流行,就不惜高成本,于1998年年初到银行贷款20万元,赴南方某市订购了一批服装。贷款合同规定,贷款期限为半年,自2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到期必须还本付息;违约者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承担违约责任。1998年春节刚过,果然不出胡某所料,锥子裤和大宽松衬衣就在小城开始流行,自然这类服装在市场上销量不错,也特别好卖。胡某占了至少1个月的领先地位,这样,胡某的大批服装已经卖出去一半,销售款15万元。可是两个星期后,市场上到处是这些款式的服装。这样一来,胡某新款服装的优势就不明显了。转眼之间,贷款期限临近。到了7月下旬,天气虽然仍很热,正是夏季时装款式的旺销时间,由于银行贷款的还款期限马上就要到了,而胡某的新款时装又卖不动,于是胡某决定降价50%进行销售,这种降价后的价格甚至比服装的进价还要低。这样的做法使得胡某的服装顺利地卖完了,银行贷款也按期还清了,还赢利3万元。   但同时,其他经营者由于服装款式比较类似,所以都没有卖动多少。于是,其他经营者都纷纷指责胡某以低于成本的价格低价销售商品,参与竞争,损害了同行的利益。并且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要求对胡某的这种亏本销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处理,予以惩罚。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过调查,弄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向投诉的个体工商户们指出,胡某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甩卖夏季时装,主要是因为银行贷款的还款期限已到,不得已才这样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的规定,为清偿债务而低于成本销售商品,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由此认定:胡某的行为不是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的行为,因而也就不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律问题]1胡某的行为性质。  2压价销售排挤竞争对手行为的除外情况。  3压价销售排挤竞争对手行为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1《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20条。  2《价格法》第14条。  3《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4条。  [法理和法律分析]  1胡某的行为性质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规定了压价销售排挤竞争对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即“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同时,《价格法》第8条也规定,“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   可见,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的、不正当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压价销售商品的行为是被我国法律所禁止的。这种行为的实质是经济实力雄厚的经营者为了霸占市场,滥用竞争优势,故意暂时将某种或者某类商品的价格压低到成本以下抛售,以此手段搞垮竞争对手,等到其他经营者被迫退出市场之后,又抬高商品价格,以获取更高的垄断利润。   从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