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4
文档名称:

宁乡市旅游局.doc

格式:doc   大小:88KB   页数:1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宁乡市旅游局.doc

上传人:文库旗舰店 2019/7/19 文件大小:88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宁乡市旅游局.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宁乡市旅游局关于转发湘旅联字﹝2018﹞4号文件的通知宁旅发〔2018〕12号各乡镇街道旅游办、在建(新建)旅游项目载体单位:现将《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旅联字﹝2018﹞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于2018年3月24日前向市旅游局、市财政局做好联合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规划产业处周勋杰联系电话:88980217宁乡市旅游局2018年3月21日湘旅联字〔2018〕4号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州)、财政省直管县(市)旅游主管部门、财政局: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促进我省旅游业加大投资开发建设,推动消费升级,着力打造以“锦绣潇湘”为品牌的全域旅游基地,根据《湖南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外〔2015〕29号),现就2018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一)重大在建旅游项目。支持符合《湖南省旅游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的发展重点和行动计划,具备打造成为世界级、国家级旅游目的地、精品线路、品牌产品,投资规模在10亿元及以上的重大在建旅游项目。(二)具有引领示范效应的旅游新业态建设项目。支持在全省具有引领示范效应的旅游新业态项目,包括精品民宿、自驾车房车露营基地、特色文化演艺旅游基地、湖湘风情文化旅游小镇、研学旅游基地、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区、健康旅游示范基地、体育精品赛事旅游基地、低空旅游营地、游艇俱乐部、旅游装备制造等新业态旅游在建项目,项目投资规模不低于3000万元。二、支持方式1、重大在建旅游项目。采取贷款贴息支持方式,对项目一年及以上的中长期投资贷款银行利息予以补贴,贴息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2、旅游新业态建设项目。采取直接补助支持方式予以鼓励培育。三、申报要求(一)申报条件1、项目符合支持范围;2、项目已完成立项、土地使用、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等审批手续,已开工在建并且已完成投资30%以上;3、项目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项目及财务管理机构、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4、申报贷款贴息支持方式的,项目2016年以来实际利息支出不低于500万元。(二)申报资料申报项目资金应提供以下项目资料(格式见附件):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简要写明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立项、建设主要内容及开展情况,项目投资额、资金来源构成及支出情况,项目建设绩效目标及已取得的成果,申请资金情况;2、项目资金申请表;3、有关证明材料:(1)项目有关材料。项目立项、土地使用、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等批文的复印件,项目开工建设有关证明材料(如显示日期的施工现场图片、规划效果图等);(2)项目单位有关材料。项目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非盈利性组织提供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近年来主要业绩(荣誉)证明件的复印件;(3)项目资金有关材料。项目资金投入、支出主要证明材料(包括主要的合同、票据、财政指标文件等复印件);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需提供银行贷款合同及2016年以来的付息凭据的复印件;(4)其他需要提交的辅佐材料或情况说明。4、项目单位出具的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项目所属地财政、旅游部门联合出具的审核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函。(三)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1、省属单位、省级企业项目由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省旅发委和省财政厅推荐申报。2、地方项目向所属市(州)、财政省直管县(市)的旅游主管部门、财政局申报。经筛选后由本级旅游、财政部门联合向省旅发委和省财政厅推荐申报。3、推荐项目数量要求:(1)重大在建旅游项目(贷款贴息)不限。(2)旅游新业态建设项目(直接补助)各地推荐不超过1个,已获得湖南省精品旅游线路重点县建设及三轮特色县域经济文化旅游产业重点县建设资金支持的县(市、区)不再申报。4、已经获得2016年、2017年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连续或重复申报;同一项目单位、相同建设内容不能多头申报。5、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3月26日前将推荐文件(一式两份)及推荐项目的申报资料(一式二套)分别报送省旅发委和省财政厅,推荐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及申请表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省直管县(市)将推荐文件抄报所属市旅游、财政部门备案。四、工作要求各级旅游、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加强协作、落实责任,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尤其要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加强把关、认真核实,必要时核对原件或现场核查。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虚报、骗取财政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省旅发委联系人:张国兵0731-85604075邮箱:slfwcyc@邮寄地址:长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