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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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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doc

上传人:文库旗舰店 2019/7/19 文件大小:4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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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法学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接收公告为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推进司法体制配套改革,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面向国内高校接收法学专业研究生到我院参加社会实践项目,有关要求如下: 一、接收岗位接收法学研究生7名。主要安排在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团队。社会实践内容主要包括法官助理工作、课题调研、司法改革创新理论研究等工作。社会实践实行导师制,由法官担任指导老师,实践期间辅助参与案件审理、裁判文书草拟、司法调研等工作。二、接收条件实践生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全国重点政法类院校和一本院校法学专业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和社会实践能力。(二)社会实践期限至少6个月,即从2019年6月至2019年11月,要求能保证工作时间,全程参与实践。(三)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情况。(四)社会实践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本院规章制度、工作纪律。三、社会实践待遇(一)社会实践期间发放社会实践补助,其中硕士研究生每月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10000元。(二)本院为实践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实践人员可在本院食堂用餐。住宿及交通等其它费用由实践人员自理。(三)实践期间配发工作证,实践期满颁发实践证明。四、接收程序(一)报名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24日。报名方式:由所在院校审核同意后自愿报名。实践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接收法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报名推荐表》扫描件发送到我院人事监察办公室邮箱:hqfyrsb@。(二)资格审查及办理接收手续我院将根据接收条件及报名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员,办理相关手续。五、社会实践管理实践期间,我院会同实践人员所在学校共同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咨询电话:0756-2998578、2998529传真:0756-2998523 附件: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接收法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