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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稳定恢复粮食生产的几点要求和建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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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稳定恢复粮食生产的几点要求和建议.doc

上传人:jiqingyong11 2019/7/19 文件大小:2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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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关于稳定恢复粮食生产的几点要求和建议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粮食生产仍然是我县农业主导产业之一,近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0万亩以上,其中水稻面积在16万亩左右,仍为各类作物播种面积之首。粮食生产虽然为一项低效产业,但也是一项相当稳定而无风险的大宗农业产业。适度规模经营,采用省工节本高效栽培技术,规模经济效益也相当可观。如2003年西周镇赖岙村赖伟平,种植单季晚稻216亩,,,平均每亩333元。我国粮食生产供求形势出现三上三下的过程,后一次波折从1998年开始粮食生产连续下滑,总产量从1万亿公斤以上连续下滑到9千亿公斤以下,粮食供求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市场粮食有所紧张,粮食价格较大幅度回升,各级领导重新高度重视粮食生产供求安全问题。我县地处浙东沿海,长三角经济区的南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较快,经济比较发达,属于全国综合经济实力百强县之一。土地面积锐减,结构调整深化,粮食生产供求形势更为紧张。为了保持农业结构调整优化成果,恢复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保障粮食的有效供给,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本县生产实际,特提出如下要求和建议: 1、对种粮大户给予用种补贴。宁波市已经决定对承包土地100亩以上,种植水稻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给予每亩水稻20元的补贴。建议我县对承包土地50亩以上,种植水稻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给予每亩水稻10元的补贴。据初步调查,全县承包土地50—100亩,种植水稻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有51户,种植水稻3454亩;承包土地100亩以上,种植水稻50—100亩的种粮大户有12户,种植水稻918亩;合计应补水稻面积4372亩,。 2、对水稻抛秧盘也给予补贴。为大力推广水稻轻型栽培技术,宁波市已经决定对水稻抛秧盘给予补贴。我县水稻轻型栽培技术以直播栽培为主,但水稻抛秧仍有一定面积,全县3000亩,需抛秧盘20万张,,需补贴资金2万元。 3、对水稻高产竞赛活动给予奖励。开展水稻高产示范和竞赛活动是提高粮食单产,增加粮食总量的有效措施之一。目前我县粮食生产以单季晚稻为主,建议在全县开展单季晚稻高产示范和高产竞赛活动,以奖代补,优胜给予奖励。百亩以上高产示范方设立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1000元;高产攻关田设立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200元。共需奖励资金2万元。 4、对水稻新品种引试给予补助。农作物新品种引种、试验、示范、推广是实施科技兴农,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措施之一。需引进早稻早、中、迟熟新品种8个,籼型杂交稻新品种5个,粳型杂交稻新品种6个,常规粳糯稻新品种13个。组织早稻、杂交稻、粳糯稻新品种区域试验4项,生产试验5项,新品种、新组合示范点3个,实施大小区100余个。要求补助引种、试验、示范经费5万元。 5、对优质稻米产业开发给予补助。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