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设备与网络中心物品申请表申请部门(加盖公章):申请人:申请日期:序号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物品用途使用人领取日期及领取人12345部门资产管理员:部门负责人:部门主管院长:设备与网络中心经办人:设备与网络中心负责人:注:1、申请10米以内(含10米)的网线、电话线仅需部门负责人签字,不需要主管副院长签字;其他物品均需主管副院长签字。2、申请人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此表中所列项目,并将申请表交由上级领导审批后交至设备与网络中心。3、申请表必须有部门主管院长、部门负责人、部门资产管理员签字。4、如因个人原因导致物品损毁、遗失等,需按采购金额赔偿,不得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