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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贵港市2018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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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贵港市2018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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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贵港市2018年.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贵港市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经市教育局领导同意,现将《贵港市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贵港市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2018年5月31日贵港市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为做好我市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8〕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益,公平、有序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巩固和提高我市义务教育水平。二、招生计划(一)招生对象。(包括非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下同)、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2018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二)招生人数。全市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86270人,其中港北区13800人(包括市直学校),港南区9350人(包括市直学校),覃塘区8170人,桂平市28600人,平南县26350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73750人,其中港北区11250人(包括市直学校),港南区7800人(包括市直学校),覃塘区7000人,桂平市28000人,平南县19700人。三、招生原则(一)依法安排原则。依据《义务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的指导意见》(桂教规范〔2015〕9号)等政策法规,有序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由县(市、区)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统筹划定各小学和初中招生服务范围。实行单校划片招生(每所学校划定招生片区)或对口招生(只有一所初中的乡镇),让学生就近入学。(三)免试入学原则。严格落实免试入学制度,学校不得组织与入学相挂钩的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学生。(四)随迁子女入学安排按“两为主”的原则。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桂教规范〔2015〕9号规定,“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根据公办学校安排户籍生后的剩余学位情况,按先公办学校后民办学校的顺序安排入学。(五)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招生信息公开,做到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时间、报名材料、招生时间节点“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六)均衡发展的原则。严格控制班额,规范编班行为。严格控制班额,减少大班额,遏制超大班额。新生班级要按照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编班,学位需求大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55人/班。严格规范编班程序,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不得编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可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编班,编班过程应邀请家长、社区代表等参加,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四、工作措施(一)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学校服务片区、适龄儿童数量、学位容量等情况,统筹划分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并组织学校招生。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及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依据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合理确定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服务片区和招生范围。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一定不均匀性,街道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不等于直线距离就近入学。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统筹各乡镇小学、初中学位资源,对乡镇与乡镇、村与村结合部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学位资源允许的前提下,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和化解“大班额”要求,可打破乡镇、村的界限进行余缺调剂,调整相关学校招生范围和数量。未经县(市、区)教育局同意,各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二)统筹城乡招生工作。各县(市、区)要统筹好县域内城乡学校招生工作,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突出的地方要通过合理设置学区,采取托管、联盟、优质学校办分校等形式,扩大城镇优质教育资源。同时要积极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努力保持乡村生源相对稳定。(三)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桂教规范〔2015〕9号、桂教基教〔2018〕17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居住证条例》要求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随迁子女要求在流入地入学的,应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①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双方户口簿);②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③住所证明(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