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XX县石斛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
XX县石斛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绿色、生态、环保、健康的石斛产业发展理念,积极推广无公害、绿色、有机种植和GAP认证,建设标准化石斛种植示范基地,推进石斛产品加工企业标准化生产,落实种植、收购、储运、加工、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实现XX石斛产品质量生态、安全、可控的目标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质量安全为核心,严格控制石斛产品质量安全,全面提升XX石斛产业化、标准化和品牌形象,确保石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规范种植管理
严格按照XX省《紫皮石斛》地方标准、石斛种植六项规范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全县石斛种植户统一核发石斛种植资质证,进行动态管理。申请新植石斛的种植户,对所选地块的海拔、气温、水质、环境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并参加石斛种植技术培训取得资质证后方可种植石斛。资质证实行年审制,对不按照有关要求种植,质量安全检测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不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的一律吊销石斛种植资格证。积极研究、推广石斛有机栽培技术、石斛病虫害生物防治技术。
(二)严格质量安全监测
。规范石斛农药化肥的源头管理,对准予销售石斛农药化肥的经营户由县农业局进行授权,加大对农资经营主体及石斛产品经营户的巡查力度,从检查营业执照、经营者仓库、建立进销货台账等方面入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各种植户严格按照石斛种植六项规范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进行石斛施肥用药登记、生产管理措施登记,由县乡石斛产业办组织人员对种植基地的用药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石斛生产的规范管理,严禁种植户到不经县农业局授权的石斛农药化肥经营店购买石斛农药化肥。
。在石斛鲜条采收前,由产品质量检测机构严格按照《生产地石斛鲜条抽样规则》和《石斛鲜条质量安全快速检测规则》进行100%抽样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采卖,对定性检测不合格的鲜条进行定量检测,仍不合格者督促留种处理或集中销毁。对市场上的石斛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经常性的抽检,对枫斗等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经定量和定性检测发现不合格的枫斗等产品,一律集中销毁。
。在石斛加工期,对石斛枫斗的加工严格监督管理,对收购和使用经扦插育苗后未萌发的种条、病株或死亡植株以及其它未经质量检测的鲜条进行枫斗加工的,一经发现将对当事人从重从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产品流通监管
支持和鼓励严格遵守《紫皮石斛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的加工企业使用《紫皮石斛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公共标识》,坚决打击冒用行为。制订《紫皮石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确保证明商标使用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公正性、权威性。对符合 XX紫皮石斛证明商标使用条件并经质量安全检测合格持有合格证的,向县石斛协会申请领取 XX紫皮石斛证明商标标识和预包装,注明生产者名称、产地、联系电话等,确保产品一旦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可以追根溯源,寻找责任主体,同时严厉打击冒用 XX紫皮石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违法行为,促进XX紫皮石斛产业的生产、经营,提高商品质量。
(四)严格综合执法
由县石斛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