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白果镇干部职工晨会制度
白果镇干部职工晨会制度
为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经镇党委研究,特制定此制度。一、晨会的目的严肃晨会纪律,规范晨会程序,使晨会真正起到凝聚共识,交流思想,互通情况,反映问题、解决问题的作用。二、晨会的职责 1、书记或镇长主持晨会,并整个会议进行调度。 2、党政办负责记录参会情况,并实行考核。 3、参会人员踊跃发言,认真听讲,做好记录。 4、会议主持人检查考核会议纪律执行情况以及会议反映问题的落实处理情况。三、会议时间 1、晨会确定在每天早晨8:00准时举行,风雨无阻,特殊情况以通知为准。 2、晨会时间原则上控制在一小时以内,至9:00结束,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的,最迟不得超过10时整。四、参会对象全体干部职工。五、会议议程 1、唱红歌 2、主持人请各单位交流发言,反映问题。 3、各发言人知无不言,畅所欲言,但须语言简洁,不得拖拉。 4、主持人穿梭发言,对反映的问题做出具体安排或形成决议。 4、书记或镇长发言。六、会议主要内容 1、近期工作难点、重点,取得的经验、教训。 2、通报有关事项,提出意见、建议或看法。 3、需要各部门、各有关人员协调配合的事项。 4、需要澄清或明确的有关问题。 5、上次晨会反映问题的落实处理情况七、会议的检查落实 1、会议中反映的问题能当场落实形成决议的,按决议执行;一时无法落实的,在会上明确相关人员会后协调解决。 2、会议主持人追踪考核会议中提出有关问题的落实处理情况,并在下次晨会时通报检查相关问题的落实处理情况。八、考核细则 1、缺席晨会,每次扣50元;迟到、早退每次扣20元。 2、参会时不肯发言反映问题,会后在具体工作中,相关人员对应配合或注意事项的目标、要求,时限、责任等要素模糊不清,导致工作推诿,扯皮或拖延的,发生一次扣20元,造成不良后果的,酌情扣50 300元。 3、对会议形成的决议不积极落实,执行不力的,每次扣50元;借故拒不执行决议的,每次扣200 500元,并给予通报处理。九、注意事项 1、应参会人员须按时到会,特殊情况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2、讨论问题时可持不同意见,一旦做出决议必须无条件服从,并认真贯彻执行。十、
本制度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