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11、发明2、实用新型3、外观设计工业产权外延:4、商标权知识产权5、服务标记(准物权)6、厂商名称(特别民法)7、地理标志权8、禁止不正当竞争版权(含邻接权及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朴图)动植物新品种未公开信息(商业及技术秘密)发现权21、专利权的概念:是由政府(含政府间组织)授予的,在一定期间内、在本国或本地区范围内的对其发明创造所拥有的排它性权利。2、专利权的特点:(1)政府授予(含登记)(2)无形(区别于无体财产)(3)时间性(防止对技术的过度垄断)(4)地域性(专利独立原则)(5)排它性(独占性)(6)可复制性(重复再现性,不具有物理耗损的共同消费性)(7)使用价值让渡的多元性(同时设定多个实施许可权)(8)推定有效性(有相反证据时,可以被自始无效)(9)公告性(只有通过政府公告其保护范围才生效)(10)保护范围的概括性(模糊性)(11)可恢复性(权利丧失后,可以恢复原状)3第一部专利法发布:1984年3月12日第6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1985年4月1日施行。专利法第一次修改:1992年9月4日第7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1993年1月1日施行。专利法第二次修改:2000年8月25日第9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2001年7月1日实施专利法第三次修改:2008年12月27日第11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通过。2009年10月1日实施《》细则有4次修改:2003年2月1日4第三次修改的主要内容(2009年10月1日实施)(1)增加了驳回理由(遗传资源)(2)增加了“衔接性放弃”重复授权处理方式(3)增设了外观设计“许诺销售”侵权形式(4)增加了对共有关系的规定(5)取消了“内、外”代理区别、取消了向外国申请的强制委托(6)增加了对外申请的保密审查(取消了先向中国申请)(7)抵触申请包括自己(8)新颖性改为世界新颖性标准5(9)外观设计增加了“独创性”标准(10)取消了对“瓶贴”“包装袋”等平面印刷产品的保护(11)增加了外观设计的“关联申请”(12)增加了强制许可的内容(可出口)(13)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可以确定保护范围(14)外观设计引入“评价报告”制度和请求人放宽(15)引入现有技术抗辩制度(16)增加了地方知识产权局的扣押和查封措施(17)专利权国际范围内的“权利用尽”(18)许可合同取消了“书面形式”要件66788906年发明占比例为37%,07年为35%,08年为35%06年新型占比例为28%,07年为26%,08年为27%06年外观占比例为35%,07年为39%,08年为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