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延安汽车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有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和安全管理专职机构制度
组长
站长
副组长
主管安全副站长
副组长
主管调度副站长
副组长
主管客运副站长
副组长
主管车场副站长
车场、小件快递部
行政科
客运一二科
形象科、秩管科
长途、乡镇
调度室
东郊、北郊、西郊
分站
第二条成立延安汽车站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
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
1 . 认真宣传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公司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 . 结合本站实际制定站务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操作规范,岗位职责、应急预案,落实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管理责任。
3 . 主持制定和修订车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实施。
4 . 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安全生产例会,主持安全业务培训,消防救援
演练,并对培训结果、演练效果进行评价,提出持续改进措施。
5 . 依照本办法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管、协调和处理。
第三条设立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岗位,专职安检员47名:“三品”安检员18名、车辆证件审查报班员11名、出站安检登记员18名。
专职安全员名单
姓名
“三品”安检员
姓名
出站安检登记员
姓名
车辆证件审查报班员
李小平
安检科科长
李伟
乡镇调度科长
刘小龙
调度科长
折延峰
安检员
高龙
乡镇调度员
薛文
调度科长
张杰
安检员
薛延亮
治安科科长
崔潇
调度员
郝宁娜
安检员
项延明
治安科
刘梅
调度员
李宝国
安检员
曹怀斌
治安科
孙路
调度员
李亚玲
安检员
王东
治安科
罗延军
调度员
田延玲
安检员
苗延雄
治安科
寇延军
调度员
朱继萍
安检员
齐学勇
治安科
张杨
调度员
徐军
安检员
王宝国
治安科
于爱玲
调度员
吴增员
安全员
武小鹏
治安科
朱燕
调度员
马延平
安全员
任延格
客运科科长
刘峰
调度员
任永春
售票员
张建员
加兵兵
售票员
许金川
出站登记员
高生杰
售票员
曹金良
秩管科科长
曹岳
售票员
李刚
秩管员
王宝忠
售票员
郭海军
秩管员
成延芳
售票员
郭琦
小件快递科长
刘淑贤
售票员
任鹏飞
快递员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含一岗双责)
第四条站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车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站长对安全生产负直接的领导责任,其他副站长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站领导和工作人员实行“一岗双责“制,即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又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五条落实“三不进站“和“五不出站”的管理规定,对进出站场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检查,严格执行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危险品查堵制度,把好安全生产源关头,预防和杜绝源头管理不到位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第四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六条车站与各科室、分站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夯实管理。
第七条与进站经营者签订《进站协议书》,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安全责任书》的主要条款是:
1 . 责任人;
2 . 安全责任;
3 . 违约处理;
4 . 责任书有效期限。
第八条安全责任追究是指:⑴.特大交通事故;⑵.特大火灾事故;⑶.特大爆炸安全事故;⑷.特大现金、票款失盗事故。对发生上述特大事故直接责任人、直接负责人、主管部门、主管领导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其它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客运汽车站行政正、副职有以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给予行政处分。⑴.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⑵.安全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责任未落实,不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监督管理;⑶.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⑷.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或未整改。站场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据事故性质和责任大小给予责任追究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第十条车站领导小组每年度召开12次安全专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和专职安全人员参加的安全例会,行政科负责会议记录。
第十一条会议内容:
1 . 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规条例,传达会议精神。
2 . 总结近期安全工作经验教训,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布置下步安全工作。
3 . 分析案例,通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持续改进措施。
4 . 对发生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