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全市50个特色示范小城镇建设2016年工作实施方案
全市50个特色示范小城镇建设2016年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的意见》(省党发〔2016〕25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意见》(市党发〔2016〕3号)精神,根据《100个示范小城镇建设2016年工作方案》(省府办发〔2016〕10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6年度50个特色示范小城镇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要求坚持全面推进、重点打造、突出特色、兼顾一般的原则,按照规模适度、功能完善、产业配套、特色鲜明、宜业宜居的要求,围绕小而精、小而美、小而富、小而特的四小目标,进一步完善50个特色示范小城镇规划布局,统筹推进小城镇机构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市直部门(单位)工作责任,坚持多元投入,全力推进基础设施项目、产业项目和民生项目建设,彰显自然景观、建筑风格、民族风情等特色,提升文化品位,增强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推动20个市级(含省级)30个县(区)级特色示范小城镇率先出形象、上水平、出效益。二、工作目标(一)规划工作目标。提升优化50个特色示范小城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和规模,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业项目和民生项目。(二)建设工作目标。着力实施16个市级特色示范小城镇 8个1 工程(见附件1)和4个省级特色示范小城镇 8+3 工程(见附件2),鼓励和引导大方县黄泥塘镇、黔西县钟山乡、金沙县沙土镇、纳雍县王家寨镇等有条件的特色示范小城镇建设一批城镇综合体。30个县(区)级特色示范小城镇参照市级特色示范小城镇 8个1 工程项目进行建设。(三)特色发展目标。按照四小要求,编制4个省级特色示范小城镇四小发展规划(专章),16个市级、30个县(区)级特色示范小城镇根据自身发展情况适时编制。结合六型特色示范小城镇特点,打造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贸则贸、宜游则游的示范小城镇。(四)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社会生产总值比上年增加19%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加35%以上,财政收入比上年增加20%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加19%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加21%以上;20个省市级特色示范小城镇新增城镇人口近1万人,完成政府投资3亿元以上,拉动社会投资30亿元;20个省市级特色示范小城镇培育20个主导产业,建设20个以上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成24个返乡农民工创业园。(五)绿色生态目标。4个省级特色示范小城镇按国家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标准进行创建,16个市级特色示范小城镇按省级绿色小城镇要求进行创建,30个县(区)级特色示范小城镇参照省级绿色小城镇要求进行建设。三、重点任务按照四定三集中(定路线图、工作量、时间表、责任人,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的原则,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着力推进特色示范小城镇基础设施项目、产业项目和民生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建设工作任务。(一)完善示范小城镇技术标准和有关制度。5月底前完善《特色示范小城镇建设监测指标体系》,制定《小城镇建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建立XX市50个特色示范小城镇基本情况信息库。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镇(乡)政府,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特色示范小城镇帮扶单位。(二)建立示范小城镇工作台帐。5月底前,建立一镇一档制度和示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