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州唯品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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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采购合同
商品采购合同
甲方:广州唯品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荔湾区芳村花海街20号(醉观公园旁)
联系人:刘瑞瑜
电话:020-22330072/**********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广州鹤洞支行
帐号: 44001460802053000632
税号: 440100679707845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双方实际情况,就甲方通过互联网(/)销售由乙方直接提供的“”品牌产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主体资格
甲方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在唯品会网站平台(/) 上,开设网上特卖会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域名证书及相关资质证明,并在该资料发生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证明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乙方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并拥有品牌“”的合法经营权及自主处分权的企业法人。并应向甲方出具相关合法有效的证件原件并留存影印件。甲方无义务对乙方的承诺或出示的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实质性的审查。如乙方出示或提供的是虚假、无效或失效的证件,一经查实,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甲方同时有权解除本协议。
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资格证书、书面委托授权书或其它能证明其具有合法缔约资格和能力的书面文件。
乙方需变更签约公司或签约人的,乙方须出具书面申请及相关文件给甲方审核,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变更后的签约主体与乙方连带承担本合同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任何一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义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乙方须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及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涉及特殊品种的商品时,乙方应提供相应的商品销售的合法性文件(例如,销售化妆品时乙方应向甲方承诺具备或提供化妆品检验检疫CIQ标志、入境货物检疫证明、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等)。
签约同时,乙方需提供授权甲方的网络经营授权书。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一。
第二条上线售卖期、采购货量及金额:
上线售卖期:双方根据情况,商定网上售卖期,初定时间为: 2011 年 4 月,为期 8 天。如有变动,双方需在商定时间前15天,书面提出。
总货量:甲方计划的采购总金额为:¥圆元(大写: 拾万圆)的货品。共个SKU, 件货品。具体货品明细,及甲方按市场情况确定的售价,见本合同的附件:《货品清单》
第三条合作货品的沟通及确认
乙方须在双方初步商定的售卖期前 15-18 个工作日内,将供应给甲方销售的《候选货品清单》提供给甲方,清单中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名称、款号、品类、商品条形码、颜色、尺码、吊牌价、采购价、可供货数、材质、详细尺码对照表、产品说明以及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信息等。(具体可参考甲方提供的《货品清单》模板)
甲方在收到《候选货品清单》后三(3)个工作日内,与乙方沟通确定将安排销售货品(下称“采购货品”),并列货品的明细订货数据及相关文字资料于《货品清单》中。经双方盖章确认后的《货品清单》即为确定采购货品的具体书面凭证;
双方确认《货品清单》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货品清单》中所列货品1件/款·色的货品作为大货品质样品,发送至甲方办公地点。如甲方有样品尺码上的需求,双方具体沟通。乙方提供的货品应当与样品的质量一致且符合同种物的质量合格标准。
样品不列入大货的收货数据中,仅作为甲方的验货标准。甲方收到乙方发送的大货,并确认大货品质合格后3-5个工作日内,将样品退回乙方。
甲方确认乙方样品品质后,甲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按照《货品清单》中所列的货品,以货品采购总金额的 10 %,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公司帐户,作为采购货品定金。
乙方在收到甲方货品定金后的三(3)个工作日内,提供以定金金额为准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至甲方。如乙方违反此约定,甲方可以适用“定金罚则”。
第四条货品的交付
乙方在收到甲方定金货款后二(2)个工作日内,乙方按《货品清单》上所列货品的款式及数量,一次性送达甲方仓库。甲方仓库为乙方向甲方交付货品的法定地点。
乙方向甲方交付货品时,与产品相关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丢失、损坏或变质风险)在交付时同时转移给甲方。
乙方交付货品时,需于交货前二(2)个工作日内,提供明细的货品清单及装箱单,提供方式仅限于以下三种方式:
1> 邮件 2> 传真 3> 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