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1)设立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已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2)申请评审之日前1年内,无生产安全死亡事故;(3)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达到C级或C级以上。、24项二级元素和209条考评内容。,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不出现负分。有特别说明扣分的考评办法中加粗,应在该一级元素内进行扣分。“★”的考评内容不得分时,企业评审不合格。,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评定等级标准化得分安全绩效一级≥90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无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无职业病发生;二级≥80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无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无职业病发生;三级≥70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无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有效期、等级证书和牌匾等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四〔2014〕49号文)中有关要求执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一级要素二级要素考评内容标准分值考评办法自评/(70分)(12分),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检查、考核等环节内容。2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缺少制定、分解、实施、检查、考核等环节内容的,扣1分;未能明确相应环节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相应责任的,扣1分;未按管理制度内容执行的,每处扣1分。,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目标与指标。2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不得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目标和指标制定程序和内容不符合制度要求的,不得分。,分解年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目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2无年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目标与指标分解的,不得分;无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不得分;实施计划无针对性的,不得分;缺一个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的指标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扣1分。,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或监测,并保存有关检查或监测记录资料。3无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目标与指标实施情况的检查记录的,不得分;检查或监测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扣1分;检查或监测资料不齐全的,扣1分。,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3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的(含无评估报告),不得分;未及时调整实施计划的,不得分;调整后的目标与指标以及实施计划未以文件形式颁发的,扣1分;记录资料保存不齐全的,扣1分。、应急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应急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2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与国家、地方等有关规定不符的,不得分;一级要素二级要素考评内容标准分值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实际得分(30分)未按管理制度内容执行的,每处扣1分。、应急管理机构,配备相应人员。4未设置或配备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的,不得分;设置或配备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分;未将安全管理机构设立为职能机构或不属于企业主要负责人直接管理的,二级元素不得分;安全管理机构中未配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一级企业本项不得分。,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建立、健全从安全领导机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2未设立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任命的,扣1分;成员未包括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扣1分;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不健全,扣1分;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未建立的,扣2分。,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