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泸定县滨河公园地面铺装及光彩工程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组评审意见
受四川省泸定县林业局委托,四川长城环境科学研究院于2010年3月25日在泸定县主持召开了“泸定县滨河公园地面铺装及光彩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泸定县有关单位的领导、专家和代表,并组成了专家组(共七人,名单附后)。专家组认真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泸定县林业局”和报告编制单位“四川长城环境科学研究院”关于《泸定县滨河公园地面铺装及光彩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补充材料(以下简称《可研报告》)的介绍,仔细研读了《可研报告》和有关专题、资料,并进行了现场勘察,经过充分的讨论和研究,专家组本着科学、客观、公正、务实的精神,形成了如下评审意见: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项目概况
泸定县作为红色名城,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广大群众的积极努力下,社会经济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但由于泸定县整个城区由五大组团组成,主城区依山而建,道路少而窄,房屋密集,土地少而珍贵,人口多,城区固定人口超过3万,加上每年超过10万人次的游客,现有可供大众休闲场所严重不足,无法满足正常需求,大众只能常在马路上散步,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为尽快改善当地市政公共环境、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提升红色名城形象,尽快实施“泸定县滨河公园地面铺装及光彩工程建设项目”已迫在眉睫。
㎡地面铺装和总面积约17000㎡的园区光彩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约27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园区道路基础工程、路面铺装工程、电路铺设及灯具安装工程等。
该项目是一项市政公用工程,属于社会福利公益性项目,是国家为完善城镇基础公用设施体系所采取的一项具体措施,是泸定县市政公用工程重点建设项目之一。项目的建设促进了该区域人文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有助于创造景观优美、文化浓厚的人居环境,有利于塑造城市景观,对提升红色名城城市形象、优化城市公共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消除群众生命安全隐患、加快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确保社会和谐安定具有重要意义。其社会效益非常显著,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产业政策和规划符合性
根据国家发改委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鼓励类第十九项“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第11条“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小区建设”,本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并获甘孜州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为项目下达的同意建设的批复。
三、项目选址符合规划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即:将在已基本建成的泸定滨河公园内进行地面铺装及光彩工程建设。根据泸定县土地利用规划图,本项目用地符合规划,同时泸定县规划建设局给项目出具了选址意见书,同意其项目的选址。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方案
项目总体建设规模基本合适,设计方案基本可行,设计标准等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采用的环保措施具有一定针对性,各项节能节水、消防安全等措施可行。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本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