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方案
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方案
一、目标任务(总分1000分) 1、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情况。(30分) (1)全面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实施意见》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10分) (2)党政主要领导每季至少部署1次计划生育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督促相关部门综合治理人口计生工作。落实了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10分) (3)保障计划生育事业经费,财政投入计划生育事业费按要求实际到位。(10分) 2、落实人口计划。(200分) (1)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3 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 以内。(20分) (2)计划生育率达85%以上,出生漏、错报率控制在所检查查村总人口的3 以下。(180分) 3、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整治工作。(90分) (1)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0以内。(10分) (2)卫生院(含医疗机构)民政所、派出所等单位落实定期通报相关信息制度。(30分) (3)查处1例以上两非案件。(50分) 4、推进依法行政,强化社会抚养费征管。(130分) (1)当年计划外出生社会抚养费征收面达95%以上。(30分) (2)当年计划外出生社会抚养费首次征收率达60%以上,对一次性不能全部缴清的对象签订续征协议。(40分)被查村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80%以上。(20分) (3)实行一人一案卷,建立分户台帐,使用规范文书、票据。(10分) (4)社会抚养费使用管理规范。(10分) (5)生育证办理、计生信访案件调查处理。(20分) 5、建立和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100分) (1)落实国家推行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即:①农村计划内生育一个子女或二个女孩的夫妻,60周岁后每人每年国家奖励720元;②城乡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或死亡,女方年满45周岁的夫妻双方分别按每人每年发给960元或00元。(25分) (2)落实农村独生子女奖励:每年为农村0 14周岁的独生子女办理一份爱心保险或每月发放6元的奖励费,城镇达70%以上,农村达50%以上。(20分) (3)落实对农村已扎二女户的奖励政策:①农村夫妇生育2个
女孩后落实结扎措施的夫妻,一次性为其办理3000元的补充养老保险或一次性奖励3000元;②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已扎二女户优先落实享受低保待遇;③二女户家庭女孩考入二本以上大学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④对已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二女户家庭在读高中女孩每人每年扶助800元;⑤为农村独生女、二女户家庭成员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30分) (4)落实农村二女户和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加10分和其他奖励优惠政策。(15分) (5)抓好一大四小中的计生养老绿化工程建设。(10分) 6、配齐配强乡、村、组计生工作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兑现报酬。(35分) (1)保证计划生育工作所需编制、人员(计生办至少配备1名行政编制的在岗计划生育行政助理员,计生服务所至少配备1名执业助理医师以上技术人员)。(5分) (2)村(居)女性计生专干达100%(含兼职女专干),优化计生中心户长队伍。(10分) (3)乡、村分别配备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并落实相应报酬,工作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