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杨柳乡玛瑙山矿山整治及开发工作方案
杨柳乡玛瑙山矿山整治及开发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前期玛瑙矿山私挖滥采行为整治效果,有效保护矿产资源和公共安全,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和区委三重工作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我区矿产资源的管理,有效遏制杨柳乡玛瑙石矿山私挖滥采行为的发生,保护生态环境和维护全区矿产资源开采秩序的稳定,确保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平安和谐XX ,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保护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总体要求,坚持统筹协调、标本兼治、集中整治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着力解决私挖滥采玛瑙石问题、合理有序开发国家矿产资源、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推动XX经济社会争先进位、跨越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玛瑙山矿山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并取得实效,决定成立XX区杨柳乡玛瑙山整治及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三、工作目标
通过对杨柳乡玛瑙石矿山的综合整治与合理开发,到2016年底,全面完成矿山整治开发的各项任务,使私挖滥采、破坏环境资源和矿山安全事故等行为得到全面杜绝,涉矿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投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通过招商引资方式,组建杨柳玛瑙石开发有限公司和玛瑙石开发协会,建立健全矿山开发监管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从根本上杜绝私挖滥采行为,推动杨柳乡玛瑙石开发步入规范化轨道。
四、工作措施及职责分工
(一)加强宣传教育,做好群众工作。继续组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法制宣传及思想教育工作,采取入户访谈、重点约谈、发放宣传材料、粘贴宣传标语和通告、设立警示牌、召开户长会、逐户签订不参
与私挖滥采玛瑙石矿产《承诺书》等方式,向矿区及周边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加大力度着重对私挖滥采行为的危险性、危害性、违法性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广大群众扭转意识、转变思想,使群众深刻认识到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绝不允许任何人进行非法开采。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市公安局XX分局、市国土资源局XX分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监察局、板桥镇、杨柳乡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划定禁采区。由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水务、环保、安监等部门对杨柳乡玛瑙石矿区进行地质勘探和环境评估,划定禁采区,在禁采区内设立明显标识和警示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挖滥采。通过采取堵、守、劝、驱的方式,对非法开采的矿洞实行混泥土填埋封堵和严密看守,切断矿体,杜绝再次挖掘和开采;对私挖滥采人员进行耐心劝离,对不予理会者实行坚决驱散。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XX分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监察局、杨柳乡
(三)多措并举,切实强化矿区及市场监管。继续加强对矿区人防、物防、技防的措施力度,组建以杨柳乡党委、政府工作人员为主体的24小时巡防监管工作队,并在矿区重点地段修建守护房和矿区及公路沿线安装监控系统,严防非法开采和矿石外流,做到日常巡查与重点监控相结合;本着打击首要分子、广泛教育群众的工作思路,适时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依法采取技侦手段加大对私挖滥采人员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对阻碍、妨害综合整治开发工作的人员和行为进行依法打击、严厉惩处,彻底消除私挖滥采行为的阶段性反弹;协调工商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