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怒江一级支流卓玛朗错曲流域综合规划设计任务书怀化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二〇一三年六月批准核定审查校核编写参加人员前言水资源是国家战略物资,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水利是农业命脉,随着社会和国民经济迅速发展,尤其是农牧业生产的发展,对水利基础设施的要求愈来愈高。洛隆县水利资源虽然十分丰富,但境内山高坡陡,沟壑纵横,地理和区域条件错综复杂,导致暴雨陡涨陡落,加之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区域性缺水现象时有发生,而水利基础设施的不完善、不配套及老化、破旧等原因,给农牧业生产发展带来极大的困难,也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县域经济发展滞后、农牧民收入增长缓慢,流域水利基础设施的匮乏,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和农业生产、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瓶颈”。为保证洛隆县水利设施得到改善、水资源得到可持续利用,并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和农业生产环境科学发展,创造人与自然和谐环境,全面贯彻水法,实施卓玛朗错曲流域水利综合治理项目势在必行。本规划的编制,是在对洛隆县卓玛朗错曲及主要支流巴曲、中亦曲、达翁曲基本现状进行了调查、实地勘察及分析的基础上,立足于洛隆县国民经济发展现状及规划、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现状及规划、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长远规划等各种县域水利发展规划,编制过程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可持续发展、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前瞻性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兼顾。该规划编制的完成,将为后续卓玛朗错曲流域综合规划项目实施、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开发提供基础性依据,为洛隆县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也将为全县农牧业生产发展提供战略基础。《洛隆县卓玛朗错曲流域综合规划》将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基本建设的奋斗目标,是举全县之力,充分发挥水利综合效益,努力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和县域经济的全面发展,进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洛隆县卓玛朗错曲流域综合规划》整个编制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基础资料调查阶段(2013年4月25日-2013年5月25日)、设计任务书报告编制阶段(2013年6月中旬)、主体报告及专题报告编制阶段(2013年6月下旬-2014年4月中旬)、修改评审阶段(2014年4月底),基础资料调查阶段工作主要由县级成立的专班在县政府及昌都地区和西藏自治区上级主管部门协作的指导下完成;规划编制阶段工作主要由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委托怀化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负责完成;资料编制完成并修改完善后,报由西藏自治区水利厅进行审批。《洛隆县卓玛朗错曲流域综合规划》涉及洛隆县2乡2镇,此项规划工作得到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及相关部门,昌都地区水利局及相关部门,洛隆县县委、县人民政府、县水利局、县直接各相关部门及相关乡镇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表示由衷感谢。由于本规划编制过程中,时间紧、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加之编制人员水平有限,难度存在诸多问题和错误,恳请各位领导、专家批评指正。编者二○一三年六月目录1 项目立项情况 . 规划名称 . 立项依据 12. 流域概况 . 自然经济情况 . 河流水系状况 . 相关规划情况 173. 工程水文与地质 . 水文 . 工程地质 344. 规划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 . 规划指导思想 . 规划原则 . 规划依据 485. 规划编制思路与技术路线 . 规划编制思路 . 规划的技术路线 546. 规划范围和目标任务 . 规划范围 . 规划水平年 . 规划目标 . 规划任务 607. 规划工作主要内容 . 基础工作 . 总体规划 708. 规划主要成果 . 拟规划工程点 . 规划提交成果 1019. 编制单位及组织形式 . 编制单位 . 组织形式 . 保障措施 10410. 规划进度控制 10911. 规划总工作量及规划投资匡算 . 现场勘测工作量及成果 . 工程投资匡算 11312. 附图 115项目立项情况规划名称项目规划名称: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怒江一级支流卓玛朗错曲流域综合规划建设项目。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必须编制流域综合规划”。卓玛朗错曲流域现有水资源未综合开发,现有水利设施不完善,达不到应有的经济效益;为完善流域内防洪减灾、水资源综合利用、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保护、流域综合管理体系;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科学治水、依法治水,协调好上下游、左右岸、流域与区域以及涉水行业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卓玛朗错曲流域的多种功能和综合利用效益,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