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0
文档名称:

培训学校章程.doc

格式:doc   大小:22KB   页数:10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培训学校章程.doc

上传人:cjc201601 2019/8/4 文件大小:22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培训学校章程.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学校的名称:汨罗市白水镇彩羽培训学校。第三条本学校的住所地是汨罗市白水镇原老粮站内。第四条本学校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性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第五条本学校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汨罗市民政局;本学校的业务审批机关是汨罗市教育局。第六条办学宗旨:(要求写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设立的目的等)。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学校的举办者(单位)是陈庆霞。举办者(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学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学校财务会计报告。第八条本学校开办资金:60万元;举办者陈庆霞,出资金额60万,占全部出资额的100%(多个举办者请分别列明出资者名称、出资金额、占有比例)。第九条本学校的业务范围: (一)办学层次:艺术培训类非学历教育民办培训机构; (二)办学形式:周六、周日及暑假、寒假;(三)办学规模:教室13间,办公室4间,卫生间4间。共计2000平方(四)招生区域:汨罗市白水镇及周边区域。第三章组织管理体制第九条本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第十条本学校校长及组织机构内名单报审批机关、登记机关备案。第十一条校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罢免、增补组织机构内负责人或成员; (二)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经费筹措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制定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决定本学校的合并、分立、变更、终止; (六)聘任或解聘本学校校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七)制定和修改内部管理制度; (七)决定本学校内部机构设置; (八)制定和修改本学校章程; (九)决定教职工的编制额和工资标准; (十)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校长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第十三条校长以下设立办公室主任、教务主任、财务主任、总务主任,其中校长兼任总务主任第十四条办公室主任协校长工作,校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校长指定的办公室主任或者教务主任代其行使职权。第十五条召开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负责人。各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可以局面委托其他负责人代为出席会议,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各负责人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校长有权最后决定。第十六条会议应由理事全体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实行1人1票制。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负责人的过半数通过时方可有效。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组织机构内负责人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可为有效: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本学校的章程; (三)制定本学校的发展规划; (四)审核本学校预算、决算; (五)决定本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本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七条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负责人审阅、签名。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