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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管 理 章 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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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学校管理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学校的民主法制建设,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保证学校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乡中心小学(以下简称学校);学校校址:桥头苗族壮族乡桥头街;学校性质:学校是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学制6年,下辖8所完小,分别为东瓜岭小学、老街子小学、老卡小学、中寨小学、老汪山小学、竹林寨小学、簿竹箐小学和189小学,学校隶属河口县教育局主管。第二章办学宗旨与教学目标第三条办学宗旨:学校按照邓小平同志“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示精神,遵照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以德治校、走发展内涵”的办学理念,把培养学生健康发展、具有终身学****的兴趣****惯和能力作学校教育的最高追求,为培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需要的各类人才打好基础。第四条教育目标: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培养学生知识创新和实践能力素质。第三章党、政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第五条学校设置校长室、副校长室、校务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室、财务室、教研室等职能部门,各室在校长的领导下履行职责。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保证监督和教职工的民主参与作用。注重发挥每个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第六条校长是学校行政的法定代表人,由河口县教育局任命,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依法对学校实施科学管理。第七条校长享有以下职权:(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重大事件由最后决策权。(二)人事权。校长有权调整各科室成员和教职工的工作安排和乡内人事调动的权利。(三)财经权。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民主理财,三人联签制。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校长有权决定学校内部布局,有权决定学校基建项目的实施,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校长有权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的行政经费。第八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制定学校的发展规模和学期工作计划,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二)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并依法保护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三)加强校园校舍、设备设施的建设。(四)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促进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组织好各中层及各小学开展工作。第九条学校党支部积极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还应做好如下工作:(一)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队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二)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三)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参与决策.(四)做好党的建设工作,积极发展党的新生力量。第十条党组织领导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等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二)审议学校岗位聘任方案、教职工考核方案、绩效考核方案及各项制度。第十一条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评估、检查、审议和监督。第十二条学校接受政府其它职能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十三条学校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听取其合理化建议。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十四条教育教学管理根据《桥头乡中心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第十五条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进行教育和教学研究,更新教育观念,采用启发式和讨论式教学,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质量。第十六条学校教育教学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使学生全面发展,学有特长,在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体魄心理等方面均达到一定的水准,举办运动会、文艺汇演等。第十七条建立健全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一)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少先队工作。(二)贯彻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十八条学校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会,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第十九条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担负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并负有协调本班级各科教育教学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责任。第二十条各小学校长作为此小学的管理组织者。在本小学范围内,在行政、教育、教学诸方面对中心小学校长全面负责,对学生的德、智、体诸方面发展全面负责。各小学校长接受学校行政职能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小学设立教导主任,作为教师集体进行教学研究的组织者。教导主任组织本小学教师开展各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