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联通广东分公司增值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中国联通广东分公司乙方:
法人代表: 吴勇明法人代表: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66号地址: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1、中国联通广东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作为在广东范围内向社会公众提供基础电信业务及增值电信业务的电信运营公司,拥有自己的电信基础网络、增值业务平台、服务销售系统和庞大的客户群。
2、(以下简称乙方)是一家合法提供增值业务服务/内容的服务
提供商(SP)/内容提供商(CP),具有下列证明文件: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其他能够证明乙方有资格和能力从事其欲与甲方合作开展的增值业务的资质证明;
甲方认可的满足资质条件、准入条件的证明文件及/或测试通过等证明文件。
3、甲方授权乙方在范围内开展本协议下的增值业务。
4、经甲乙双方商定,合作开展的增值业务是(请填写业务种类,包括联通在信、互动视界、联通丽音、社会声讯台、炫铃、视讯新干线)。
5、甲乙双方采用的合作模式是(请填写合作模式,合作模式详见附件5)。
6、甲方分配给乙方的接入号为,企业代码为。
7、乙方已有效签署《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或含有类似内容的其他名称的文件,并愿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有关信息安全的责任。
8、本协议由正文(以下简称“正文”)及附件(以下简称“附件”)组成。正文和附件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9、本协议于年月日开始生效。
10、本协议签订地为广州。
为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共同拓展增值业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共同发展增值业务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系统投资和运行维护分工界面参见合同附件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制定和修订《业务规范》、《广东联通增值业务SP/CP管理办法》及有关考核管理办法、客户服务标准和文件,并要求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正在生效的《广东联通增值业务SP/CP管理办法》及有关考核管理办法、客户服务标准和文件执行。甲方有权根据《广东联通增值业务SP/CP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奖惩、甚至淘汰。
甲方有偿向乙方提供网络资源及用户资源,并利用其客户服务、计费和业务支撑系统,向乙方提供有偿的接入服务、客户服务、代计费和代收费服务。
甲方负责建设和维护SP服务系统,用以实现甲乙双方合作开展本协议项下增值业务的沟通。甲方负责SP服务系统的正常运行。乙方应按照甲方系统使用权限和规定使用SP服务系统。
SP服务系统生成的合同信息、结算信息、投诉及违约处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表格、附件等的发布、回复、确认、说明等,除非特别指出,均视为双方进行沟通的证据;
乙方自行妥善保管其用以登陆SP服务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用户名和密码被任何第三方或不必要获知的雇员知悉而导致乙方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损失或用户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负责基础通信网络及自有增值业务系统的软硬件投资。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乙方使用甲方通信通道的信息流量统计等相关数据。
甲方负责甲方的网络或系统平台通信正常。甲方应在因网关或其他网络设备进行调试、维护或其他可预见性的原因而引起的发送中断前尽早通知乙方,包括具体的中断的原因、时间和周期。甲方确保在因网关或其他网络故障等不可预见性的原因而引起的发送中断发生时应在合理时间内及时通知乙方。
由于任何影响甲方网络运行安全的不正常的超负荷数据或信息传送量,甲方享有
对甲方系统或网络数据流量、端口进行控制和调整限制的权利。甲方需将结果通知乙方,由此引发的与客户争议由乙方自行解决。
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在业务运行期间对乙方所提供的业务随时进行必要的测试和数据统计,并有权根据测试结果要求乙方依据甲方增值业务的管理规定进行整改。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套餐资费,并提前十天知会乙方。经双方同意新资费套餐后,即从通知下月起甲方需按乙方新资费套餐执行。
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发信息中违反国家有关法规法令的敏感内容进行拦截、过滤。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保证在开展增值业务过程中严格遵守甲方已制定的、及不时将制定并不断完善的《业务规范》、《广东联通增值业务SP/CP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文件规定。甲方将在正式颁布实施上述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文件规定前向乙方提供文本以供遵守。
乙方在向甲方通信平台传送各种数据或信息时,保证数据流量不对网络的安全负
荷产生危害。乙方服从甲方在紧急情况下为保证各种增值业务的正常稳定而对数据流量的调整安排。
乙方组织/提供内容时必须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