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
文档名称:

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条款.doc

格式:doc   大小:40KB   页数:6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条款.doc

上传人:zxwziyou9 2019/8/8 文件大小:4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条款.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条款安邦(备案)[2009]N18号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第三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单列明的追溯期或保险期间内完成设计的(委托人接受施工图纸之日视为完成设计之日)、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建设工程,因设计错误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在保险期间内由委托人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第四条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因此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为“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责任免除第五条下列情形下发生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将工程设计任务转让、委托给其他设计单位或个人完成的;(二)被保险人承接超越国家规定的资质等级许可范围的工程设计业务;(三)被保险人的注册人员超越国家规定的执业范围执行业务;(四)未按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进行工程设计,但不包括国家、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特许的重点建设项目。第六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二)委托人提供的工程测量图、地质勘察等资料存在错误;(三)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恐怖活动;(四)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五)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六)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第七条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改变设计图纸造成的损失;(二)未经被保险人授权的人员签名出具的施工图纸引起的索赔;(三)被保险人所有或管理的财产的损失;(四)任何形式的间接损失;(五)精神损害赔偿;(六)违约金、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第八条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赔偿限额第九条赔偿限额包括累计赔偿限额和法律费用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列明;法律费用赔偿限额为累计赔偿限额的5%。保险期间与追溯期第十条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第十一条追溯期是指自保险期间开始日向前追溯约定的时间期间,但最长不得超过10年,具体期间在保险单中载明。保险费第十二条投保时,保险人按被保险人在上一年度的业务收入计收预付保险费。保险期间届满后,被保险人应将保险期间内实际业务收入书面通知保险人,作为计算实际保险费的依据。若实际保险费高于预付保险费,被保险人应补交其差额;若预付保险费高于实际保险费,保险人退还其差额。保险期间届满后,被保险人应按约定向保险人提交保险期间内实际业务收入的书面材料,协助保险人计算实际保险费。保险人义务第十三条订立本保险合同时,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本保险合同的内容。对本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