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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hnet653 2015/12/13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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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滥用职权罪研究中文提要滥用职权罪是一种社会危害性非常严重的犯罪,它不仅直接危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而且往往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渎职犯罪的典型表现形式之一,在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争论较多。本文立足滥用职权罪立法的基本特点,深入探讨诸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概念和范围、客观行为的表现形式、罪过形式及一罪与数罪等问题,来揭示滥用职权罪的本质特征,以期正确适用法律,指导司法实践。同时,也立足客观现实,分析了滥用职权罪存在的立法缺陷,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滥用职权罪立法的相关建议。关键词:滥用职权罪构成特征司法适用立法完善作者:金士健指导老师:李洪欣
.茧,琲瑂琫瓵,’,:篢,Ⅱ
~始鲤⋯吐丛呈:,。缸丛日期:缨笸:望:研究生签名:么垂兰咳掌冢竺:垄苏州大学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及使用授权声明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提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含其他个人或集体己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含为获得苏州大学或其它教育机构的学位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对本文的研究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承担本声明的法律责任。苏州大学、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国家图书馆、清华大学论文合作部、中国社科院文献信息情报中心有权保留本人所送交学位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文档,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他复制手段保存论文。本人电子文档的内容和纸质论文的内容相一致。除在保密期内的保密论文外,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可以公布ǹ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论文的公布ǹ授权苏州大学学位办办理。导师签名
引言滥用职权罪是我国年刑法新设立的罪名,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超越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罪是一种社会危害性非常严重的犯罪。它不仅直接危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败坏国家声誉,降低政府威信,毒化社会风气,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而且往往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严重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它作为职务犯罪的典型表现形式之一。在本质上是一种滥用权力、亵渎权力的行为,,自古以来就是困扰历朝历代的焦点问题,古人云“天下难治,人皆以为民难治也;不知难治者,非民也,官也”P谭魑墓娑滥用职权罪近十年来,在推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据统计,从年起至年,上海市检察机关共查处渎职侵权类案件渲欣挠弥叭ò剂缸苁奈宸种弧仅年,全国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渎职案件/人,其中,滥用职权案件/人。国刑法在立法方式采用一般规定与特别规定相结合的立法体例,刑法第跏抢挠职权罪的一般条款,除此之外我国刑法从第踔恋条还分别规定了“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发售、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非法批准征用、占有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放纵走私罪”,“商检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放行偷越国境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阻碍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和“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等种犯罪,都是滥用职权罪的特别条款。司法实践部门,在查处滥用职权犯罪时,遇到许多的实际问题,许多涉及到刑滥用职权罪研究引言。錔唐甄:‘潜水坭政》.。陈恩群冯斌‘直处渍职犯器案件的脏点及解决对策’‘犯雅研究’年第冢。‘中国检察年鉴觳斐霭嫔月版,第矗
法的基本理论问题,诸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概念和范围”、滥用职权罪的罪过形式、滥用职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以及“重大损失”的认定方法和标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等。笔者在深入探析我国滥用职权罪立法的发展轨迹以及该罪的本质特征的基础上,结合司法实践的有关案例,借鉴有关国家厍关于该罪的立法及相关理论,阐述对上述问题的思考,以期对我国滥用职权罪的立法与司法实践有所裨益。滥用职权罪研究言
一、中国滥用职权罪的立法沿革及有关国家厍立法例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指出:“犯罪——孤立的个人反对统治关系的斗争,中国关于滥用职权罪的立法发展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看菀桌挠萌Γ馐峭蚬挪灰椎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停止”。国马克思、恩格和法一样,也不是随心所欲的产生的。相反地,犯罪和现行的统治都产生于相同的条件。”挠弥叭ǚ缸镒魑R恢稚缁嵛:π苑浅4蟮姆缸铮婕肮业恼巍⑸缁的稳定,政府与民众的关系和利益,基于生产力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