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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石安全技术规定.doc

上传人:小博士 2019/8/9 文件大小:6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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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石安全技术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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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电石生产安全技术规定乌达区安监局网站來源:电石生产安全技术规定总则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小型(包括开放炉、半密闭炉及密闭炉)电石炉的电石生产。第二章物料的安全要求第二条为保证产品在贮运、包装和使用中的安全,必须严格控制原料中的硫、磷总含量,使产品中硫、磷含量符合部颁标准。*第三条电极糊质量应符合冶金部部颁标准(YB2813-78)。第四条室内贮存电石,必须装在桶(贮槽)内。应保持厂房的干燥和通风良好,其地面应选用不易产生撞击火花的材料。第五条应尽量避免露天贮存电石,如实属必需,应存放在高于地面二百毫米以上无积水的平台或架子上,码放牢固,并遮盖好。露天贮仓应有防雨措施,严防进水。第六条在搬运桶装电石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跌落和进水,搬运人员不准站在桶口的正面。第三章生产安全技术规定第七条主要安全技术指标1、保安氮气含氧量<2%;*2、贮存电石设备内乙烘含量<%3、操作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含量〈30毫克/米3。第八条必须在石灰窑顶装设烟罩、排气管、平台和栏杆等可靠的安全设施。在窑顶工作时,应在上风向,并有专人监护。*第九条在密闭炉料仓必须设有排气装置,有条件的可在加料管通入氮气。料面高度不低于料仓高度的三分之一。操作人员等不准随意进入料仓。第十条焊接电极筒和装电极糊时,不得同时接触两相。不准将整块电极糊直接加入电极筒内,而要破碎成150毫米以下的小块。第十一条在加料岗位不准赤手或使用潮湿工具进行工作。*第十二条在密闭炉送电后,严禁登上炉盖;停电后必须打开防爆孔,方可登上炉盖。第十三条在压放电极时,严禁开弧操作。第十四条操作工必须熟知本岗位所有冷却水管线,以备事故状态能正确采取有效措施。第十五条电极筒联结处,应采用搭焊结构,焊接部位要平整无凹凸现象。电极筒钢板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变压器(KVA)钢板厚度(mm)10,000以下1・0〜1・510,000〜25,0001・5〜,000〜40,000三2第十六条不准使用短电极操作,电极工作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电炉容量(KVA)电极工作长度(mm)1,000以500〜7001,000〜3,000700〜9005,000〜10,000900〜1,00016,500〜1,000〜25,0001,20035,000〜1,200〜40,0001,300第十七条密闭炉炉气压力应保持微正压。第十八条贮存一氧化碳的设备及其输送管线,必须保持严密,在容易发生中毒的岗位,必须有明显标志。第十九条出炉时,禁止进入挡热板区域内做任何工作。第二十条出炉开炉眼时,禁止其它人员站在操作人员后面。第二十一条不准使用水份较多或冻结的泥球堵炉眼。*第二十二条在电石被吊出电石锅前必须有足够的冷却时间,一般情况下不应少于1〜(随气温来控制)。起吊时,挂钩人员挂好钩后,应先离开后起吊。第二十三条电石出炉岗位、加料岗位及轨道附近地面,应保持干燥,不准有积水。严禁液体电石与水接触,防止爆炸伤人。第二十四条出炉时如发现大量硅铁流出,确认有烧坏设备(炉嘴、炉前壁等)危险时,可迅速关闭有关冷却水阀门,以防爆炸。第二十五条出炉小车掉道,影响正常出炉时,应立即堵眼处理。第二十六条出炉小车卡住需用卷扬机牵引时,现场所有人员应迅速离开,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