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我市2016年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
我市2016年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2016年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2016年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根据《中共XX市委关于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昭发〔2016〕号)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总体要求
2016年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今年党建工作目标任务,使2016年党建各项工作整体水平上台阶,难点工作有突破,创新工作有特色。在考核内容设置上,坚持重点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在考核方式上,坚持派出考核组对重点工作进行考核和科室对日常工作进行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以重点考核为主。进一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党建工作不断创新,促进党建责任制考核更加客观全面、科学合理,不断提高全市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和有效化。
二、考核对象
各县(区)党委。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设置
2016年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以干部工作、人才工作、基层组织建设年、四群教育活动、跨越发展先锋行动等工作为主要内容。
对各县(区)党委2016年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分为重点考核和日常考核,重点考核以定性考核为主,日常考核以定量考核为主,考核分值各为100分;重点考核得分占总考核得分权重的70%,日常考核得分占总考核得分权重的30%。
鼓励各县(区)党委党建工作创新。党建工作创新在全国进行交流的,在总考核得分的基础上加3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在总考核得分的基础上加5分。党建工作创新在全省进行交流的,;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的,在总考核得分的基础上加3分。党建工作创新取得明显实效而其他县区或单位又没有开展的,。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工作由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二)重点考核。年底由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的重点工作进行考核,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实地检查、查阅工作档案、走访干部群众等方式进行,并根据考核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三)日常考核。由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定期了解掌握各县(区)党建工作进展情况,并对所牵头负责的考核项目进行考核评分。
(四)党建工作创新加分由被考核单位组织申报,市委组织相关科室进行初审,报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进行审定。
(五)考核结果由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和权重计算,经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提请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2016年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2016年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根据《中共XX市委关于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昭发〔2016〕号)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总体要求
2016年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今年党建工作目标任务,使2016年党建各项工作整体水平上台阶,难点工作有突破,创新工作有特色,进一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党建工作不断创新,促进党建责任制考核更加客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