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一般程序
一、筹备阶段
1、由工会向党组织写出召开教代会的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会议指导思想、主要议题、会议时间、代表团的组成、提案送交的截止时间、筹备组成员名单等内容;
2、经党组织批准同意后,向市教育工会上报“召开教代会报告表”,并向本部门全体教职工宣传动员;
3、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和筹备工作小组(负责秘书、宣传、提案、会务、代表资格审查),履行相应职责;
4、做好提案的收集和审理;
5、协商议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
6、协商议定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提案、福利)成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7、起草筹备工作报告;
8、大会的主题文件应在大会召开前一周发到代表手中,以便代表充分发表意见。二、预备会议的一般程序
1、筹备组报告本次会议的筹备情况;
2、如召开代表大会的应作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换届);
3、报告本次会议提案征集的情况;
4、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
5、通过大会程序;
6、通过表决方式。
三、正式会议的一般程序
1、主持人报告应到和实到人数,超过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则宣布本次会议有效;2、大会开始,奏(唱)国歌;
3、介绍领导和来宾;
4、宣布大会议程;
5、致开幕词;
6、领导、来宾致词;
7、行政负责人作工作报告;
8、听取提交大会审议的其他报告和方案;
9、分组讨论审议报告和方案;
10、主席团听取讨论情况的汇报;
11、对提交大会审议通过和决定的议案进行表决;
12、通过大会决议;
13、评议干部;
14、致闭幕词;
15、奏国际歌,大会闭幕。
届次教代会提案表
单位: 提案编号:
提案人
单位
附议人
案由
提案内容
提案人建议
措施
提案组审查
意见
提交部门
有关部门对提案的答复和处理意见:
(答复或处理后请于月日前送回工会) 负责人: 年月日
提案人对有关部门的答复和处理后的意见:
(请提案人阅过签字后于月日前送回工会) 提案人签字: 年月日
最后处理意见归纳:
经办人: 年月日
说明:1、提案由一名正式代表提出,两名或以上正式代表附议。
2、本提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送实施部门。
召开教代会报告表
单
位
届
开会
时间
预备会
上次大
会召开
时间
次
正式会
正式表
人数
其中教师
代表
列席代表人数
其中特邀代表
收到
提案数
确定
立案数
上次会议提案落实情况(%)
正式代表培训方式及时间
审议文件送到代表手中时间
本次会议议题
议程安排
拟提交大会表决通过的
文件、决议
表决方式
教代会选举事项
选举
方式
备
注
市教
育工
会意
见
年月日
说明:本表一式两份,于召开正式会议前一周报送市教育工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月日
届序
第届次
教职工数
教代会代表数
会议时间
应出席会议人数
实际出席人数
主持人
大
会
议
程
提
案
情
况
征集
提案
件
提案人
人次
立案
优秀提案
内容分类
行政管理
队伍建设
教学科研
生活福利
已解决
答复满意率
上次大会提案办结率
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文件及表决结果
大会选举事项及结果
评议校级领导干部数
评
议
结
果
代表满意率(优秀率)
另附表
评议中层干部数
报
告
单
位
意
见
学校工会意见:
年月日(章)
行政意见:
年月日(章)
党组织意见:
年月日(章)
说明:本表于教代会闭会后两周内,送市教育工会备案。
即墨市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全体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权利,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对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更好地落实《即墨市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第二条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三条中小学教代会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遵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力。
基层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组织教职工参加对学校各种形式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二章教代会的组织和制度
第五条教代会的组织。局属学校以校为单位,乡镇学校以乡镇为单位,教职工在60人以上的单位设教职工代表大会,不足60人的单位可设教职工大会。
第六条教代会选举主席团主持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主席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