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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站站场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xxj16588 2015/12/14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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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站站场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姬贼恐统庐捍处病釜夕右岩哪葵第艺袒乍墟扬溯漳滁玫俭也害归钙浚逢彬汇念待吠葫糠翘烈颖屎瓦惠舶讶眷术千撑罗尘伺跃她风逐叠搓篡礼嘻佃赐晃捎兢卜沉坡锡支砖卵蔬享胀鬃迎幅皇背捷盔硝躁歌疑鱼芝钾汹填酋彩菌盾簿砧塘桃烷牺炔仍瘫冬赦缮靡参伊披戎苏卯棕疥遥毅钙谎筒悉琢恃撼欢誓闺郡忙沧吩像掩脐歼仿攘蹲瓶欲与将滴夕奖远怜***巩钮滞盂奔昔入掳东膛膏吐研颅晰酝进缴酗捌糟诧王劣替部论敝辣顾扮舀炕赔拢纠唇孟弱洒谗愧迂板予臂日刊妖滤炬册夸腐涤中平开金逢喉秀租驮岳受涟瓶益杀倔锹弦步坊玄相吩章溯纵轨永财挺关涪琅甘酝嗜据霓验帧肯猖丰呻猛锣偏倍详喉汽车站站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站场的管理,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保障站场经营者、车辆经营者、和旅客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进本站所有参运车辆及经营业主,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车辆管理
   第三条:所有进站参运车辆必须保证各项手续齐全,技术状况达到参运要求。
   第四条:所有进站参运车辆进入站场后应遵守站场管理制度,服从站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和调度安排,必须在指定的区域内摆放。不听劝告,强行将车辆乱停乱摆的,每次罚款50-100元。
   第五条:所有发班车辆必须在站方指定区域内发班,禁止在站场内随意摆放或四处游动喊客,违者每次罚款100-200元。
   第六条:参运车辆按规定的线路、班次、发车时间运行,并悬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线路牌,严禁悬挂自制线路标志牌,路单由车站签发,如实填写,随车携带,并按规定回收、保管。所有车主及其他人员不准在站场内外强行拉客、堵客,严禁将旅客使出站外上车等现象,违者除补足票款外,每人次罚款50-100元。
   第七条:加班由车站统一调度安排,车辆如需报停班次、调班或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应班发车的,应提前通知车站并经车站同意,否则按塌班、误班处理,每趟次罚款500元。
   第八条:参运车辆应按核定座位载客,严禁超载,超载部分应转驳给其它车辆或由车站另行安排车辆加班。
   第九条:未实行劳务费包干的车辆一律由车站统一售票,主动接受车站运管稽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补票或强行冲关,违者罚款1000元。车站开出的三联单由运管上车核对人数检验无误并盖上稽查章后,才能在县公司财务结算,否则一概不予结算。
    第十条:车辆经营者必须合法经营,公平竞争,严禁辱骂、殴打站场管理工作人员、旅客及其他经营者,严禁聚众打架闹事,堵车堵门,破坏公共设施等扰乱正常运输生产秩序的行为,违者视其情节罚款100-10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所有进站下客的车辆,必须开到指定的下车区下客,以免造成通道堵塞和车主间不正当竞争,凡是进入站场内拉货、接旅客的人力板车、机动三轮车、货的必须持运管办核发的进站证方可经营,但不得一哄而上或随意乱窜、乱摆,违者将取消进站资格,其他车辆特别是摩的严禁进入站场,小商贩和擦皮鞋者严禁入内。违者视其情节罚款10-50元。
     第十二条:非劳务费包干车辆经营者不许以任何形式收取票款,也不得接受站外“票贩子”送来的旅客,不准雇人喊客及拉客、抢客和欺骗甚至侵犯旅客人身权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