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一、 组织机构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氏,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等冇关人员参加的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义务消防队,负责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学****消防知识。二、 明火审批制度(一)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防火作业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和储存可燃气体等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施;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地下室等;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防火措施,报公司有关部门,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经消防部门审杳批准后,方可动火。(二)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为二级动火作业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吋焊、割等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内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填写动火屮请表,编制安全防火措施,报公司有关部门和监理公司批准后,方可动火。(三) 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施工班组长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项口部经理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在非固定、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三、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和管理(-)防火要求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2、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牛活区等区域;3、 施工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4、 不准在高压器架空线路卜•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5、 开工前应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敷设好消防水管、消防栓等。6、 焊、割作业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块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能少于30m;7、 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焊工必须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凡属一、二、三级动火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焊工不了解物体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害I」。各种装过可燃气体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炎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Z前,不准焊、害农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害I」。焊、割部位附近冇易燃易爆物品,未作清理或未采取冇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附近有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冇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Z前,不准焊、害I」。(-)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管理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或火警,应立即报告消防部门,以最快的速度组织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