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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法律顾问制度.doc

上传人:raojun00001 2019/8/13 文件大小:8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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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法律顾问制度.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机关单位法律顾问制度机关单位法律顾问制度(一):单位法律顾问制度麦盖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制度一、法律顾问制度是指在行政执法单位自主聘请法律知识较强的专业人员,作为单位的法律顾问,为单位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参谋,是加强单位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和监督行政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二、单位聘请的法律顾问,一般应是注册的执业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单位可以聘请一名法律顾问,也可以聘请多名组成法律顾问团或顾问组,设首席法律顾问。三、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应当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所在所签定聘用合同。凡以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决定、重要文件,事先要经法律顾问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单位分管领导才予以审阅签发;凡涉及单位重大的项目、机构改革政策等,单位领导班子都应专门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四、法律顾问的权利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参加单位召开的有关会议。必要时,列席单位有关会议,获得履行单位顾问职责所必备的政策、文件资料以及基本的物质条件和经费保障。五、法律顾问的义务是对单位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依据,对单位起草或拟作出的行政行为,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参与处理单位涉法民事、经济、行政及其它纠纷;代理单位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协助单位参与重大商务洽谈,审查重大经济合同;草拟、审查法律文书;协助单位开展法制教育,解答法律咨询;向单位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单位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和咨询服务;应当保守聘用单位的秘密;办理单位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务。机关单位法律顾问制度(二):武穴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制度武穴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法律顾问聘请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提高我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依法行政及企事业单位依法办事的水平,加快法治武穴建设步伐,全面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根据《武穴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办法》,结合武穴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以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法律顾问网络,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服务体系为目标任务。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法律顾问是指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企业、村(社区)等部门聘请的法律顾问。本制度适用于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等行政机关,以及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人民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委员会以及规模以上工商企业。第四条市司法局负责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法律顾问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和管理法律顾问聘请工作。第五条各级党委、政府,行政执法活动多、执法涉众面广、与群众生活关联度大、易产生行政争议的行政机关;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工商联等需要为特殊群体维护权益的社会团体组织;村(社区)委员会以及规模以上工商企业应当聘请法律顾问。第六条聘请的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三)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较为丰富的法律事务工作经验。【机关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四)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要求未受到相关部门处罚、处分,无不良行为记录。第七条担任法律顾问人员应以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专业人员为主体,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法律专业人士为补充,本单位、本行业长期从事涉法工作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可以在本单位、本行业担任法律顾问。第八条各单位聘任法律顾问,可参考市司法局建立的优质法律服务人才库,采取从业机构推荐与个人申报、定向邀请与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任。第九条各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将聘用合同书报市司法局存档备查。法律顾问原则每年一聘,可以连聘连任。第十条法律顾问根据聘用单位的要求,承担下列工作:(一)对重大决策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或进行法律风险评估;(二)对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三)为对外交往和重大项目谈判中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意见,参与相关事务的谈判、磋商;(四)起草或审查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五)代理诉讼,协助聘任单位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合法权益;(六)参与仲裁、复议等非诉讼法律事务,协助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处置、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处理和调解;(七)协助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法治宣传工作;(八)参与聘任单位依法制订章程、管理制度和乡规民约、行业规范等治理规范,为聘任单位开展基层、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九)承办聘任单位交办的其他涉法事务。第十一条法律顾问为聘用单位提供法律服务时,享有下列权利:(一)可以应邀参加聘任单位有关会议、发表咨询意见和提出法律建议;(二)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查阅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文件和信息资料;(三)根据受聘任单位的委托,处理相关涉法事务。第十二条法律顾问因接受聘用单位交办的法律事务,需要有关部门或单位配合的,有关部门或单位在不违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