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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考勤和请假制度(精简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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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考勤和请假制度(精简篇).doc

上传人:mxh2875 2015/12/14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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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考勤和请假制度(精简篇).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机关考勤和请假制度
机关考勤和请假制度
1、日常考勤纳入机关岗位责任制年终考评
2、严格考勤制度,考勤由办公室年终根据日常考勤情况,确定每人考勤分值。
3、建立请假报告制度。
局长离平出差、出访,应事先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副局长出差,应由本人事前向局长报告。局长和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局长一般不同时出差或出访。局长出差、出访回平后,应将有关情况向分管的县政府领导报告,重大问题,需向县政府报告。副局长出差、出访回平后应将有关情况报告局长,必要时在局长碰头会议或委局长办公会议上通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离平出差、出访,须由本人事前向局长和分管局领导报告,回来后,须由本人向分管局领导汇报。各科室主任及一般工作人员离平出差、出访,由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向分管局领导报告。
4、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因事、因病不能上班,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各科室人员请假1天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请假2天以上者,由局分管领导批准;科室负责人请假由局分管领导批准。一年累计请假超过1个月,病假3个月的,当年不得参加评先评优,并在目标责任制考核中酌情扣当年基本奖。
5、请假人员不得任意超假,回来后应及时销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