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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锦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塑料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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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锦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塑料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doc

上传人:zhanglaifa 2019/8/13 文件大小:5.35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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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项目名称:年产1000吨塑料管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昌乐锦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9年3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⒈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符(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⒉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⒊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⒋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⒍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⒎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⒏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1000吨塑料管项目建设单位昌乐锦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鹏联系人刘鹏通讯地址昌乐县朱刘街道比德文路与站前街交叉路口东200米路南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262400建设地点昌乐县朱刘街道比德文路与站前街交叉路口东200米路南立项审批部门昌乐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2019-370725-29-03-002946建设性质新建þ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绿化面积0平方米总投资(万元)21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9年10月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由来昌乐锦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昌乐县朱刘街道比德文路与站前街交叉路口东200米路南,拟投资2100万元建设“年产1000吨塑料管项目”。项目租赁厂房进行生产,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购置造粒生产线等生产设备4条。项目具备年产1000吨塑料管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中“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47、塑料制品制造其它”,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项目投资方委托我单位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有关技术人员立即展开工作,经过认真的现场踏勘、调查和有关资料的收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政策、法规要求,从本项目及周边环境实际出发,分析项目建设与运营对环境的影响,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令第9号,);2、《中华人民共和令(第二十四号),);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2016,);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44号);6、《关于从严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通知》(鲁环发[2010]50号,);7、《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8、《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部令第1号,)。三、项目建设名称、性质、地点及规模(一)项目名称:年产1000吨塑料管项目(二)建设性质:新建(三)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昌乐县朱刘街道比德文路与站前街交叉路口东200米路南。(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东临昌乐金圣纸业有限公司、南临空地、西临闲置厂房、北临站北街。(四)建设规模:年产1000吨塑料管。四、项目合理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的规定,本项目既不属于鼓励类项目,也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选址合理性分析该项目位于昌乐县朱刘街道比德文路与站前街交叉路口东200米路南,位于昌乐县城东项目区。昌乐县城东项目区位于昌乐县城以东,昌乐县人民政府2000年12月6日批准成立(乐政复字(2000)70号),规划的四至范围为:北至星河街,南到潍昌街,西部为比德文路,东部以都昌路和发展路为界。项目用地符合昌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周边1km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合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