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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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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taotao0c 2019/8/14 文件大小:1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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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恩施州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密切与会员的联系,充分发挥会员在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作用,依据《中国法学会章程》、《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一章入会条件与程序第一条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第二条个人会员入会条件凡赞成《中国法学会章程》,具有一定法学理论基础或法律实践工作经验和较强法学研究能力的我州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以及其他各界人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本会审核批准,即为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 (一)具有法学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法学研究、教学工作或在法律实际部门工作的; (二)具有非法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法学研究、教学工作或在法律实际部门工作的。第三条个人会员入会程序个人申请入会的,填写《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由本会会员一人介绍,经本会审批。经批准入会的,由本会颁发《入会通知书》和《中国法学会会员证》。《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可以向本会领取,也可从eszfxh@上下载,密码8417979。第四条团体会员入会条件凡赞成《中国法学会章程》的全州各级政法机关;警察协会、检察官协会、法官协会、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仲裁委;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法学、法律教育、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部门;县市法学研究机构,均应申请加入本会。第五条团体会员入会程序团体申请入会的,填写《中国法学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经本会审批后,呈报湖北省法学会备案。经批准入会的,由本会颁发《中国法学会入会批准书》和《中国法学会团体会员证》。《中国法学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可以向本会领取,也可从eszfxh@上下载,密码8417979。第二章会员权利与义务第六条个人会员的权利(一)个人会员享有本会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本会及相关学科研究会组织的学术研究活动和其他活动; (三)获得本会编印的资料; (四)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七条团体会员的权利(一)参与本会重大事项的讨论; (二)参与本会学术交流、课题研究和本会举办的会议和其他活动; (三)获得本会编印的资料; (四)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八条会员应履行的义务(一)会员须遵守《中国法学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 (二)向本会提供论文、科研成果和有关信息资料; (三)按规定缴纳会费。第三章会员管理和服务第九条本会秘书长负责会员的管理、服务和联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开展工作。第十条本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所属研究会的会员必须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不是会员的,应按规定程序办理入会手续。第十一条会员入会和退会实行公告制度。本会每年在有关网站公告入会和退会会员的姓名、单位及会员证号。第十二条会员的档案资料实行纸质文档和微机数据库系统管理,其中的私人信息未经会员个人同意,不得泄露。会员每年注册一次,注册工作从注册年度的第一季度开始。第十三条会员个人的基本情况有变更或有新的学术研究成果,应以适当的方式及时告知本会。第十四条本会充分利用网站、刊物、简报等手段,为会员提供本会的活动信息和法学研究动态方面的服务。第十五条对会员的学术研究成果,本会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