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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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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yzhlyb 2019/8/14 文件大小:8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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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政府采购活动,适用于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它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第三条    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各项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以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占有或使用的国有资产作担保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使用财政性资金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其它资金,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它资金进行采购的行为。第四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廉洁和诚实信用原则。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以下监督管理职责: (一)依法制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制度; (二)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监督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审核支付采购资金; (三)拟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四)审核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公开招标方式变更,监督政府采购方式的执行; (五)审核采购外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事项; (六)确定应当公告的政府采购信息范围和内容;指定并监督检查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的媒体(省级财政部门职责); (七)认定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代理资格(省级财政部门职责);考核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 (八)建立和管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 (九)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监督政府采购合同执行; (十)处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投诉事宜,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对政府采购活动及政府采购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考核;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六条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实行集中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分散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是采购人普遍使用、规格标准统一、易于归集批量采购、具有规模效应的项目。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授权财政部门确定并公布。第七条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保护环境、节能减排、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第八条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采购进口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并报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第九条    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投标的,招投标程序适用招标投标法。采取非招标方式采购的按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依法对同级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第十条    政府采购信息应当在省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也可以同时在其他媒体上发布,但发布内容必须与指定媒体发布内容保持一致。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建设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实现政府采购业务交易信息共享和全流程电子化操作。第二章政府采购当事人第十二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专家等。政府采购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第十三条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采购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 (二)依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事宜或者自行组织采购; (三)确定代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工作; (四)依法确认中标、成交供应商; (五)依法签订采购合同,办理采购合同备案,履行合同义务; (六)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及时办理资金支付; (七)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配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供应商投诉; (八)妥善保存政府采购项目的档案资料; (九)接受和配合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四条    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是由各级人民政府为实施集中采购而依法设立的非营利性独立事业法人。集中采购机构直接受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不得与任何政府部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社会代理机构是指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认定资格,从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