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信息类型:事业单位--政策法规(2011-06-20)(粤人社发〔2011〕125号)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为完善和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加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现将《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请及时向我们反映。二○一一年五月六日该信息的附件如下(共1条)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6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已正式颁布并于6月1日起开始施行。《办法》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包括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并分别明确了这三种考核的实施要求、内容和考核办法以及基本程序,明确了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不同等次的基本标准、基本条件。同时,完善了考核结果的使用以及复核、申诉与纪律等方面的规定。《办法》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更加科学地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效,激励督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升政治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公共服务效能。我市将根据该《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升政治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公共服务效能,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各级各类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下列单位不适用本办法:(一)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二)各类企业举办的不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单位;(三)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第三条考核对象为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内的事业单位中有聘用合同、正式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的现有在册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第四条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结合单位性质、岗位特点,按照规定的权限、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第五条各级党委、政府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或本系统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其岗位(职务)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涉及国家安全等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由其单位制定特殊岗位人员考核办法,报主管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考核实施要求、内容和程序第六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出勤情况。年度考核侧重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工作表现情况。聘期考核侧重考核聘期任务完成情况。第七条考核工作要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不同特点以及各等级岗位的不同要求,根据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职责任务以及工作标准,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主要考核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根据行业、岗位特点,可以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第八条考核方法一般采取个人总结、绩效分析、部门内部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等方法进行。绩效分析主要根据行业特点,通过有关统计指标和数据,对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计算处理,形成量化结果。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一般采取无记名问卷调查、约谈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问卷调查根据行业特点,分为普查和抽查两种,意见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按照各类岗位的不同特点和各等级岗位的不同要求,自行制定具体考核标准,并报主管部门核准。考核标准应尽量做到量化,不能量化的应表述明确、具体。第九条平时考核在日常工作中进行。年度考核一般在每年年末或翌年1月初进行。对学校等具有行业特点的事业单位,可以按照学年进行年度考核。对单位和个人已签订至退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