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工作计划:________规范房屋征收补偿的计划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规范房屋征收补偿的计划一、确定征收机构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成立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与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合署办公,以下简称房屋征收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委托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监督其行为,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二、明确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㈠通报。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第一时间书面通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等相关手续及暂停期限。㈡认定。市人民政府组织规划、城市管理执法、国土资源、监察、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等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建筑性质。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由所在社区组织所有权人选择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违法建筑或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责令所有权人拆除。㈢调查。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调查结果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㈣拟定补偿方案。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30日。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㈤作出征收决定。市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要求,足额到位征收补偿费用,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由房屋征收部门、市财政局、开户行三方监管。并对征收范围内社会稳定开展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200户以上的,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及时公告,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㈥订立补偿协议。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市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㈦申请强制执行。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及面积等。㈧完善档案。房屋征收部门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㈨正式入住。安置房建设完成,被征收人办理入住手续。三、细化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实行货币补偿的,补偿金额按照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被征收房屋价格确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和征收房屋的价格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双方结清差价后,安置房屋的产权归被征收人所有。有下列情形的,市人民政府按照标准向被征收人支付补助费用。㈠征收的住宅房屋实际用于经营使用,且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有正常纳税记录一年以上,房屋所有权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注明的营业地点、时间一致的,房屋征收部门根据经营年限和实际用于营业的房屋面积,在住宅房屋评估价格的基础上,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