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内容摘要
人民陪审制员制度,是国家审判机关吸收普通公民参与案件审判活动的一项司法制度,
是我国司法制度中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在中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并不是土生土长的,
而是舶来品,我国现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沿袭苏联模式而来的,但其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增
加中国特色,逐渐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陪审制度。本文拟从历史的角度对我国陪审制度进
行考察,尽可能提供一个全景式的视角来观察和认识我国的陪审员制度,从而揭示陪审制
度在我国历史发展中的一些基本原则、基本规律,为陪审制度在我国的完善提出切实可行
的建议。文章第一部分是关于远古时代我国陪审制度的历史渊源,主要叙述西周时期《周
礼》中“三刺”之法与现代陪审制度相关联的内容,对周代是否出现陪审制度进行论证。
文章第二部分是关于陪审制度于清末时期在我国移植的概况,其中又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陪审制度于清末移植的背景;陪审制度移植的立法概况;因陪审制度移植在清末引起的争
议。清末陪审制度的移植由于当时中国国家权力机构和封建传统文化与西方资产阶级文化
存在很大差异,在高度中央集权统治下不可能形成类似于西方陪审制度的纠纷解决机制。
清末陪审制度移植以失败告终。文章第三部分是关于民国时期我国陪审制度的初步尝试,
因当时政权的不稳定,在北洋军阀的统治下,国民政府颁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没有得到切
实有效的贯彻实施,当然陪审制度也在其中,民国时期对陪审制度的初步尝试成果甚微,
陪审制度没有得到进一步发展。文章第四部分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国陪审制度的发展。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共经过大革命时期人民陪审制度的尝试,
到土地革命时期的初步创立,再到抗战时期的发展和完善,以及解放战争时期的新发展,
在实践和探索中不断地将这一制度中国化、本土化,从而一步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人
民陪审制度,陪审制度在我国得以正式确立。文章第五部分是将新中国成立后至今我国陪
审制度的发展做一个系统的阐述,将陪审制度在这一阶段的发展分为四步,即1951年至1966
年为陪审制度在中国初步确立和全面发展阶段;1979至1982年为陪审制度在中国重新恢复
阶段;1982至1999年为陪审制度在我国的淡化阶段;1999年至今为中国陪审制度的改革阶
段。人民陪审制度于文革期间停滞,后于七十年代末恢复重建,自恢复重建时起至九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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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末,陪审制度重新得到重视,但陪审制度在司法实务中遭遇了很多困境并显示出诸多弊
端,由此一度引发了学界“陪审制度的存废之争”。这一时期我国陪审制度经历了跌宕起伏
的生命历程,但陪审制度的法律地位上升,成为在立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且陪审制
度的实施对我国司法制度的完善,推进司法独立,司法民主具有重要意义。文章第六部分
是对陪审制度的再思考,对上文我国陪审制度的历史发展作总体阐述,站在宏观、历史的
角度对我国陪审制度发展进行评价,指出陪审制度对我国司法现代化的重要作用,并指出
其存在的不足及完善措施,对陪审制度在我国的进一步发展充满期待。
总之,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随着社会变革的展开,尽快形成中国民
众对法治目标和法律权威的认同、对社会核心价值观念与行为模式的认同,是我国社会转
型时期面临的重大挑战。在这种改革浪潮中,陪审制度在维护司法公正与民主方面的固有
价值被重新唤起。最高人民法院刚刚发布的《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
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范围,规范人民审判员
参与审理案件的活动,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落实保障措施。”这也为将来如何完善我国人民
陪审制度指明方向。
关键词:陪审制度;陪审制度的渊源;陪审制度的移植;陪审制度的尝试;陪审制度
的确立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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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Jury system is the national an absorb ordinary citizens to participate in the activities of the trial
to a judicial system, and it is a judicial system in China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In China ,people's juror
system came from foreign system rather than a native system. The people's juror system in China Originated in
the Soviet model, but it inc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