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46
文档名称:

司法考试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ppt

格式:ppt   大小:456KB   页数:146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PT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司法考试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ppt

上传人:duzw466 2019/8/16 文件大小:456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司法考试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ppt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二十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概述一、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概念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是指妨害国家社会管理活动,破坏社会正常秩序,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二、,是社会管理秩序,即国家机关依法对社会进行管理而形成的正常的社会秩序。,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妨害国家对社会的管理活动,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的,情节严重的行为。,多数是一般主体,少数是特殊主体。,绝大多数表现为故意,也有少数犯罪表现为过失。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分类根据《刑法》分则第六章的规定,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分为九类,它们是:(一)扰乱公共秩序罪本类犯罪规定在第277条至第304条,共计41个罪名(二)妨害司法罪本类犯罪规定在第305条至第317条,共计17个罪名2第二十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三)妨害国(边)境管理罪本类犯罪规定在第318条至第323条,共计8个罪名(四)妨害文物管理罪本类犯罪规定在第324条至第329条,共计10个罪名(五)危害公共卫生罪 本类犯罪规定在第330条至第337条,共计11个罪名(六)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本类犯罪规定在第338条至第346条,共计15个罪名(七)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本类犯罪规定在第347条至第357条,共计12个罪名3第二十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八)组织、强迫、引诱、介绍***罪本类犯罪规定在第358条至第362条,共计7个罪名(九)制造、贩卖、传播***秽物品罪本类犯罪规定在第363条至第367条,共计5个罪名4第二节扰乱公共秩序罪分述(26章)1、妨害公务罪2、招摇撞骗罪3、关于公文、证件、印章犯罪4、聚众斗殴罪5、组织、领导、参加***性质组织罪6、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一、妨害公务罪★★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刑法修正案(九)》6一、妨害公务罪★★一)妨害公务罪的概念妨害公务罪,是指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履行职责的行为,以及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二),是国家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红十字会、国家安全机关以及公安机关的公务活动。,注意的问题:★★★★(1)行为类型(共同四种):一是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暴力、威胁);7一、妨害公务罪★★二是针对人大代表(暴力、威胁);三是针对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必须发生在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事件中)、(暴力、威胁);四是针对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严重后果)。五是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说明:前三类要求以暴力、威胁的方式阻碍,但不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第四种不要求使用暴力、威胁手段,但要求造成严重后果。前三种如果没有使用暴力、威方法,即使造成严重后果,也不构成本罪;第四种使用了暴力、威胁方法,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按照第一种类型论处。且对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使用暴力,从重处罚。一、妨害公务罪★★可见,第四种中的“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不是真正的构成要素,只是表面的、虚假的构成要件要素,仅起到界限作用。(2)本罪中的暴力程度①不包括轻微暴力。在执行人员执行任务时,不能期待被执行人(如被逮捕者)一点都不反抗,如果对执行人员实施了轻微的暴力,因为不具有期待可能性,所以不构成本罪。对于公民的合理申诉请求更不能以犯罪论处。②如果故意致人重伤或故意杀害执行人员,与故意伤害罪、故意***罪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以故意伤害罪、故意***罪论处。。9一、妨害公务罪★★,是故意。认识错误(1)行为人主观没有妨害公务的故意,只有普通犯罪的故意,应定普通犯罪。例如,甲看到朋友乙与丙打架,便上前将丙打成轻伤,实际上丙是便衣警察,正在抓捕乙。甲没有妨害公务罪的故意,只有故意伤害罪的故意,所以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2)行为人误以为执行人员的执行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而进行阻碍,因为不具有妨害公务罪的故意,不构成妨害公务罪。例如,甲误以为乙在追杀丙,便将乙打成重伤,实际上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