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沧教师[2011]22号沧州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职务培训课程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石油分局、开发区文教局、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局)、市直有关学校(幼儿园):现将201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职务培训课程考核工作安排如下,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一、考核办法继续教育职务培训课程的考核采用平时培训情况和统一考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定考核成绩,按100分计。每门课程的考核要素及各项所占分值如下:(一)论文(学习心得):10%。每位参训教师围绕继续教—2—育职务培训课程的内容撰写一篇论文或学习心得。为进一步提高继续教育课程学习实效,交流推广教育教学先进经验,市教育局今年继续开展继续教育课程论文评比活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参选教学论文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篇,由市教育局颁发论文获奖证书,优秀论文将登载到沧州教师教育网。具体安排见《沧州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教师继续教育课程论文撰写与评选工作的通知》(见沧州教师教育网)。(二)学录:10%。每位参训教师都要有与继续教育职务培训内容相吻合的自学笔记和听课记录。(三)考勤:10%。集中培训期间,教师必须出全勤。(四)校本培训:10%。各学校都要按照学校制定的校本培训方案组织开展校本培训活动,每位教师都要按时参加。根据各学校校本培训开展情况确定分值。(五)统一考试:60%。从今年开始,继续教育职务培训课程考试改为闭卷考试。所有教师都要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集中培训、校本培训缺勤三分之一及以上,或者论文(学录没按要求完成者,取消本门课程的考试资格。二、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小学大部分学科教师考试时间安排在11月19日,幼儿园、初中、高中教师及部分学科小学教师考试时间安排在11月20日进行。考试课程为公共课《有效观课议课》和各层次各学科—3—的专业课,具体考试课程及时间安排详见《沧州市2011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职务培训课程考试的具体安排》。《知识产权公共教程》的考试由人事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三、考试的组织与管理(一)考点设置考试以分局、县(市、区)为单位进行,考点原则上设在县城,确有困难的,也可设在乡镇。(二)考试工作分工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负责考试程序的制定,考试课程的命题、制卷,考试通知单的打印,试卷的抽阅及评析,并对各县市的考试进行巡视督导。石油分局、县(市、区)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负责试卷的征订,按照市教育局下发的继续教育管理程序编排考场,具体组织考试、评卷、登统工作,把考试成绩及时填写河北省人事厅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并完成继续教育证书年度验证工作。(三)、考场安排、主监考工作、试卷保管、阅卷、登统等各个环节要严格按照自学考试的要求进行。,为规范考试程序,稳定考试秩序,严肃考风考纪,严禁违纪作弊,对考试做出如下规—4—定:(1)教师参加考试时必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否则,不予进场。(2)考试前必须把考试学科的教材上交监考人员,不上交教材者按零分计。(3)允许携带自己手写的自学笔记和听课记录等资料。一律不允许将自学笔记复印件、听课记录复印件和他人代写的资料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按零分处理。考试结束当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