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即墨宝龙城市广场桩基、基坑支护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中建三局即墨宝龙城市广场项目经理部
日期:二O一O年二月十日
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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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拟对即墨宝龙城市广场桩基、基坑支护专业分包工程进行招标,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投标。
1、本次招标专业分包工程概况: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符合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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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必须具备在青岛市合法施工的有效手续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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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自行与项目部预算员联系,勘踏现场。
4、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到现场踏勘,费用自行承担。
5、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时,领取人必须携带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领取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同时核验原件)。
6、本工程专业分包,我司不接受以联合体投标的形式。
中建三局即墨宝龙城市广场项目经理部
2010年2月10日
招标文件
工程简介:
工程名称: 即墨宝龙城市广场桩基、基坑支护工程
工程地点:青岛市即墨区振华路8号
建设单位: 青岛宝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层数:框架结构
建筑面积:
本次投标范围: 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具体部位和做法见图纸及说明(桩基础说明及图纸作为本次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钢材、混凝土甲供。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2003年《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相关规定。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计划进场时间:2010年2月26日,计划竣工时间:2010年5月1日。从进场至完工时间 63 日历天。具体的进场时间和完工时间,以招标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
投标时间安排:
2010年 2月 10 日17:00前购买招标文件,2010年 2月22 日 17:00 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至中建三局青岛宝龙城市广场项目经理部商务部(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海棠苑30栋楼2单元502),逾期不收,作弃权处理。
开标时间:
定于2010年2 月 23 日 15:00 时开标,若时间有变动另行通知。
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单位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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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为现金,招标单位出具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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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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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埠企业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获奖证书等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必须盖红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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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可用遗补书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发出的遗补书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该部分内容,投标人应编进投标书中。
,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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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包封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并在包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签。
,由招标人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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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有下列之一的标书均为无效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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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签字或盖章;
、潦草、无法辨认;
、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