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三章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作者:江南大学商学院
刘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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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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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金额计税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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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的划分标准
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将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一般纳税人实行凭专用发票扣税的计税方法;对小规模纳税人规定实行简易计算和征收管理方法。
划分两类纳税人的原则标准是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健全、能否规范准确地计算增值税额,但为了便于管理和有利于操作,还有量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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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是指经营规模较小,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谓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为了便于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我国采取了国际上比较通行的做法,即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计税的办法,而不采取税款抵扣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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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①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或企业性单位(以下简称企业),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企业(指全部应税销售额中,批发或零售货物的销售额不到50%),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
②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③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
④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确认,由主管税务机关依照税法规定的标准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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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①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
②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其总机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分支机构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分支机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③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税务机关对其预计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暂定为一般纳税人;其开业后的实际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重新办理认定手续:符合条件的,可继续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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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④非企业性单位如果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并且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⑤个体经营者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所规定条件的,经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⑥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应向其所在地国家税务局填写、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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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两类纳税人税款征收管理方法
1、一般纳税人税款征收管理方法
一般纳税人可以到指定的地点购买专用发票;在对外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在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时,有权向销售方索取专用发票;有权凭专用发票注明税款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计算实行购进扣税法,即以应税销售额为计税依据,并用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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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税率
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17%,适用于除实行低税率和零税率以外的所有销售或者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纳税人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①粮食、食用植物油;
②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③图书、报纸、杂志;
④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