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甲方:乙方:甲方因工作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二、本合同的有效期自2011年月日起至2011年月日止,共1年,期满如需续聘,另行协议。三、乙方为甲方办理下列法律事务:(一)、日常法律服务,包括;1、对甲方单位有关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2、对甲方单位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帮助顾问单位制定、修改内部的规章制度。3、为甲方单位草拟和修改经济合同,提供参考意见。